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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人士住房政策:国际比较及其启示
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5年12月31日   来源:民政部

    注释:

    [1]付麦收,“抓住机遇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住房与房地产,1999.2

    [2]本节取自施育晓(2001)。

    [3]依照地区分布,我们选取来作比较的国家包括:欧洲的荷兰、瑞典、英国;北美洲的美国;南美洲的巴西、墨西哥、智利;非洲的南非;亚洲的印度、香港特区、新加坡、泰国、马来西亚。从经济发展程度,欧洲和北美洲与及亚洲的香港特区及新加坡属于较发达地区,而其他较为发展中地区。其他国家如有相关资料,我们也会旁及。

    [4]德、瑞两国的市场化改革--即是走向社会型,将更多住房资源由市场分配--近年较快,荷兰也开始了数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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