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期间是云南省林业发展历史上极为重要的时期,也是国家投资大、任务完成较好、林业发展较快的时期。经过“十五”期间的努力奋斗,云南林业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林业“十五”任务全面超计划完成。截至2005年底,全省新增森林面积268.5万公顷,为“十五”计划的172%;森林覆盖率(含灌木林地)由“九五”的44.29%提高到49.91%,为“十五”计划的104%;全省活立木总蓄积量达15.48亿立方米,名列全国第三位,为“十五”计划的106%。全省大部分地区生态状况明显改善,云南省已成为全国生态状况明显改善的省份之一,为保护长江、珠江和国际河流作出了重要贡献。5年的全省林业总产值为783亿元,较“九五”增长了58.5%。2005年林业总产值预计达到220亿元,是“十五”末计划的137.5%。云南省初步形成了产品发展方向适应市场需求,商品原料基地落实,布局、结构合理的林业产业体系基本框架。
生态建设成效显著。5年来,云南省共完成各项营造林4028万亩,比“九五”期间增加了23%;义务植树4.8亿株;天保工程森林管护18914.3万亩;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646平方公里,年均减少土壤侵蚀量1630万吨,每年减少进入河流的泥沙量达980万吨。5年争取到国家对云南省林业的投资已达95亿多元,切实有效地加大了生态建设和保护的力度,共引进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援助资金6亿多元人民币,先后启动实施了“世行贷款造林项目”等10多个项目。
林业产业发展形势喜人。“十五”期间,云南省在坚持生态建设优先的前提下,大力发展林业产业。5年来,全省林业总产值783亿元,其中第一产业597.4亿,占76.3%;第二产业162.1亿,占20.7%;第三产业23.5亿,占3.0%。目前,全省已初步建成门类齐全的林业产业体系。全省有浆纸企业100余家,规模较大的企业12家,纸和纸板年产量30.1万吨。
林业改革取得突破,试点工作取得进展。一是对森林分类区划重新进行了重大调整。二是改革了商品木材采伐指标的管理办法。三是改革了国有企业的管理体制。四是在2004年景洪、富源和香格里拉3县市开展林业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基础上,2005年又在22个县市林业部门进一步扩大了试点。五是在思茅、保山、德宏等州市的9个县市开展低产用材林改造试点。六是在云南省天保50%的县开展了采伐56多万立方米商品材的天保工程区人工商品林采伐试点。七是在思茅市开展了林木采伐管理工作试点。八是在石林、富源两县开展了建立森林生态效益内部补偿机制的试点。九是在宣威、双柏开展了自留地、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采伐管理试点。十是在沾益县进行了利用SPOT5高分辨率卫星影像开展森林资源调查的试点。(云南省政府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