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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公布2005年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3月15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福州3月14日专电(李向娟)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日前对外公布了2005年全省消费维权的典型案例。这些典型案例集中在房产、农资、家装、电器、医药等方面。

    甲醛超标致皮肤过敏

    2005年8月,龙岩市新罗区消费者林某投诉江某装修装饰部为其房屋装修时,大量使用甲醛超标的板材,导致其儿子、儿媳入住后两人全身皮肤过敏,经专业机构诊断为室内空气严重污染所致。经消委会调解,双方达成和解:拆除原室内装修甲醛超标部分的板材,重新装修,费用由江某负责;补偿三个月租房费用1650元;赔偿医药费、误工费、检测费等计3980元;赔偿后续医药费、治疗费10000元。

    43位房客食物中毒

    2005年4月22日,武夷山市某宾馆发生43人的集体食物中毒,住院22人,门诊观察21人,预防性服药12人。根据检测报告,这起事故的原因是该宾馆卫生条件差,管理不善,工作人员卫生操作不当,导致变形杆菌污染食品及餐具,从而引起细菌性食物中毒事故。经消委会调解,消费者获赔经济损失1.2万元。

    开发商擅自改变设计

    2005年5月10日,福清市消费者郑某等四名购房者先后投诉当地某房地产开发商逾期交房,改变商品房设计图未及时告知,变更房屋面积,强行搭售,要求讨回公道。经消委会调解,开发商积极配合,消费者也做出一定让步,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2万元。

    电视机爆炸致人死亡

    2005年1月20日晚,连江县长龙镇下洋村村民陈某家中电视机突然发生爆炸,爆炸产生的烟雾致使陈某窒息死亡。事后,经组织多方调查取证,相关部门还是难以认定爆炸原因,也无法确定电视机的购买时间。赔与不赔,当事双方意见分歧很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经消委会调解双方达成协议:陈某家属获赔17.5万元。

    无过错违约也需退费

    2005年7月中旬以来,集美区消委会不断接到有关集美中洲、市外涛园温泉消费卡消费投诉。经查,中洲、市外涛园温泉经营用地被征用,致使经营者停止营业,原消费卡合同无法履行。消费者纷纷要求退卡退费,但经营者认为停止营业非其过错。经消委会调解,经营者为1000多名消费者办理退卡退费手续,退费金额计98万多元。

    大洋百货承诺不兑现

    2005年圣诞节期间,福州大洋百货节日促销购物送券,“买100送100”“买300送300”,购物券有效期最长持续到2006年1月23日。然而圣诞节后,大洋百货内绝大多数品牌商品已拒用或限制使用购物券,从而造成许多消费者手中持有大量2005年12月23日至25日活动期间送出的购物券无法使用。消费者认为大洋百货此次促销活动涉嫌欺诈。事后,大洋百货在社会舆论和相关部门的干预下按照购物返券背面注明的使用范围恢复收券。

    中介瞒实情套取定金

    2005年3月20日,消费者黄某到福州市天佑房产中介欲购福泉花园单元房一套。买卖双方和中介三方共同签订购房意向书,同时黄某给付中介意向金5万元整。次日,该中介告知黄某土地证不能过户,发票也只能开30万元。黄某欲解除购房意向书,但中介以消费者违约为由,不同意返还5万元的意向金,遂引起纠纷。消委会依法支持消费者起诉。经法院判决,消费者胜诉。

    假农药造成葡萄减产

    2005年5月,福安市狮子头村20多户葡萄种植户,从本村书文农药店购买“疫霜灵”农药用于防治葡萄“霜霉病”。使用后,该农药不仅无效,且造成葡萄减产。经查,狮子头村书文农药店的农药系由福安市赛岐供销社农资部购得,包装上注明生产商为“某化工厂”和“某研究所”联合生产。经查,此化工厂未生产过此规格的农药,也未委托任何厂家生产销售,种植户所购得的农药是假药。但书文农药店认为种植户索赔60万元过高与实际损失不符。现双方正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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