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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提出“十一五”节能目标:单位GDP能耗降16%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11月27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福州11月27日电(记者 李寒芳)福建省政府日前公布的《“十一五”重点节能工程行动方案》提出,“十一五”(2006-2010年)期间,全省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16%,即由去年的0.94吨标准煤降至0.79吨标准煤,重点行业主要产品单位能耗总体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为实现这一节能目标,省政府确定六大节能重点领域:强化工业节能,推进建筑节能,加强交通运输节能,引导商业和民用节能,抓好农村节能,推动政府机构节能。为此,福建将建设500个节能示范工程项目,预计可推动社会节能300多万吨标准煤。

    福建常规能源短缺,一次能源自给率约为40%,能源对外依存度高,预计到2010年全省能源总需求将超过8000万吨标准煤。尽管目前全省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但仍有部分工业产品能源单耗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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