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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地税与房地产高层座谈会驳"房价涨归咎纳税"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4月23日   来源:四川日报

    “那些认为土地增值税会大幅增加房地产业税收负担,造成企业大面积亏损的观点,是缺乏依据的。”昨(20)日,四川省地税局在蓉召开地税与房地产高层座谈会,与在蓉主要房地产企业进行沟通,为“清理土地增值税增加房地产商成本”一说辟谣。

    土地增值税没有增加开发商成本

    “新年伊始,社会传言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赋税增加了。”省地税局财产税管理处处长邬忠平详细批驳了这种观点。

    他指出,土地增值税不是一个新开税种,其开征迄今已有13年。近期对土地增值税进行清算,原因在于过去许多企业没有主动进行清结算。同时,土地增值税征税对象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增值额,是在房地产转让取得利润基础上征的税,绝不会增加开发商成本。

    “对房地产企业,在征收土地增值税时已经考虑了各种优惠。”邬忠平说。例如,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后进行房地产开发建造,在计算增值额时,允许按开发建造成本加计20%的金额扣除。

    决不能把房价上涨归咎于纳税

    针对税务部门土地增值税清理不会刺激房价的看法,杨继瑞教授提出不同意见。

    他指出,只要需求存在,开发商就会把税收转嫁给消费者。因而,清理土地增值税难免影响房价。“但是,必须界定清楚,税收是国家法律规定的企业义务,是企业经营本必须考虑纳税因素。因而虽然影响实在,但决不能把房价上涨归咎于纳税。”

    他同时表示,在调控方地产市场方面,抑制供应往往产生“反作用”,刺激房价上涨。更有效的措施应是减少商品房需求。因而,提供更多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才是解决之道。(记者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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