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文件回顾 环保“十一五”规划、廉租住房保障等
关键词
2007.11.26-12.02
对中西部地区,参照各地现行政策和生活水平,中央出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的生活费基本补助标准,从2007年秋季学期起执行。具体标准为:
小学生每生每天补助2元,初中生每生每天补助3元,学生每年在校天数均按250天计算。
·2007年11月30日,教育部谈实施“两基”攻坚,推进西部教育
2008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将达到559万人。
进一步扩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的地域范围和数量;积极协调落实好见习毕业生的基本生活补助;鼓励企业优先录用见习毕业生。
鼓励和提倡所有高校从2008年起开设就业指导必修课或必选课。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二)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新建廉租住房,应当将单套的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并根据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居住需要,合理确定套型结构。
·九部门发布《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12月1日起实施
·九部门联手筑廉租住房保障体系单套不超50平方米
·江苏:全面建立廉租住房制度 县城以上城市全覆盖
·四川:廉租房保障实施意见将在资金等方面细化
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规定: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公开出版、展示和使用的导航电子地图,不得以任何形式(显式或隐式)表达涉及国家秘密和其他不得表达的属性内容。
导航电子地图在公开出版、展示和使用前,必须按照规定程序送国家测绘局审核。
(一)制止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扰乱社会秩序,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违法或者涉嫌犯罪行为的;
(二)制止侵害国家财产、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违法或者涉嫌犯罪行为的;
(三)在抢险救灾中保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