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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12月03日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近期文件回顾
环保“十一五”规划、廉租住房保障等

关键词

2007.11.26-12.02

环保“十一五”规划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  廉租住房保障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
规章文件清理  高校毕业生就业 特定资产管理业务 导航电子地图管理
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 散装水泥发展规定 企业信用信息
征集发布使用

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规划目标:到2010年,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得到控制(分别比2005年削减10%),重点地区和城市的环境质量有所改善,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基本遏制,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重点领域和主要任务:(一)削减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改善水环境质量;(二)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防治大气污染;(三)控制固体废物污染,推进其资源化和无害化;(四)保护生态环境,提高生态安全保障水平;(五)整治农村环境,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六)加强海洋环境保护,重点控制近岸海域污染和生态破坏;(七)严格监管,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八)强化管理能力建设,提高执法监督水平。

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调整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有关政策的通知

  对中西部地区,参照各地现行政策和生活水平,中央出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的生活费基本补助标准,从2007年秋季学期起执行。具体标准为:

  小学生每生每天补助2元,初中生每生每天补助3元,学生每年在校天数均按250天计算。

  ·2007年11月30日,教育部谈实施“两基”攻坚,推进西部教育


教育部 人事部 劳动保障部关于积极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2008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将达到559万人。

  进一步扩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的地域范围和数量;积极协调落实好见习毕业生的基本生活补助;鼓励企业优先录用见习毕业生。

  鼓励和提倡所有高校从2008年起开设就业指导必修课或必选课。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建设部令第162号)
  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实行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等相结合。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二)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新建廉租住房,应当将单套的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并根据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居住需要,合理确定套型结构。

  ·九部门发布《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12月1日起实施

  ·九部门联手筑廉租住房保障体系单套不超50平方米

  ·江苏:全面建立廉租住房制度 县城以上城市全覆盖

  ·四川:廉租房保障实施意见将在资金等方面细化


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体育总局令第10号)
  国家体育总局对现行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截至2006年12月31日)进行了清理。经清理,决定废止47件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试行普通高等学校外国留学生新生学籍和外国留学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通知
  教育部决定对普通高等学校外国留学生接受学历教育的新生学籍和外国留学生学历证书统一实行电子注册,建立外国留学生学历生从入学到毕业的完整信息,供外国留学生和有关机构网上查询。

建设部 发展改革委 监察部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人民银行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

  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规定: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证监会令第51号)
  基金管理公司向特定客户募集资金或者接受特定客户财产委托担任资产管理人,由商业银行担任资产托管人,为资产委托人的利益,运用委托财产进行证券投资的活动,适用本办法。

关于印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标志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经营交强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应在签发交强险保单时,向投保人核发相关年度的交强险标志(包括内置型交强险标志和便携型交强险标志)。

测绘局关于导航电子地图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

  公开出版、展示和使用的导航电子地图,不得以任何形式(显式或隐式)表达涉及国家秘密和其他不得表达的属性内容。

  导航电子地图在公开出版、展示和使用前,必须按照规定程序送国家测绘局审核。


黑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规定(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0号)
  在法定职责、法定义务、约定义务之外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确认为见义勇为:

  (一)制止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扰乱社会秩序,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违法或者涉嫌犯罪行为的;

  (二)制止侵害国家财产、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违法或者涉嫌犯罪行为的;

  (三)在抢险救灾中保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

  (四)依法应当确认为见义勇为的其他行为。

黑龙江省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发布使用办法(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9号)
  本办法所称企业信用信息,是指黑龙江省国家机关及相关组织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形成或者掌握的与企业信用状况有关的记录,包括企业基础信息、企业良好信息和企业警示信息。

黑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规定(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8号)
  在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水泥生产(含粉磨站)、经营、运输、使用和管理活动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遵守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