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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遏制重大安全事故频发势头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1月28日   来源:求是

关爱生命 安全生产

    2005年以来,死亡百人以上的矿难发生多起,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害,也给我国国际形象造成了负面影响。我们一定要痛定思痛,深刻吸取血的教训,切实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坚决遏制重大安全事故频发的势头。

    党和政府历来重视煤矿的安全生产。胡锦涛、温家宝同志多次对煤矿安全生产作出重要批示。针对一个时期以来不时发生的矿难事故,2005年,国家从法制、体制、机制和投入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煤矿安全工作。但遗憾的是,安全事故频发的势头并没能得到十分有效的遏制。究竟是什么原因使某些煤矿变成了吞噬矿工生命的黑洞呢?对此,人们作了很多分析。安全措施不到位、管理机制不健全,只是直接原因。根本原因还在于某些人对经济利益和所谓“政绩”的疯狂追逐。在一些经营者和极少数干部眼中,利润和GDP是最要紧的,而“以人为本”却成了一句挂在嘴上的空话。据统计,现在许多煤矿吨煤利润高达200多元。在这样的高额利润的刺激下,有的矿主拼命降低安全生产的综合成本,片面追求产量产值,不顾工人死活,超强度、超定员开采作业;有的管理混乱,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假整顿、真生产,假整顿、真扩建,甚至非法私挖乱采。更可悲的是,少数地方政府和领导干部为了所谓的地方经济发展和个人政绩,对煤矿疏于管理,对党和政府的三令五申巧于应付,甚至置若罔闻。黑龙江七台河煤矿仅在2005年就多次发生不同程度的事故,然而竟连续三年被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每次大的矿难发生以后,都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次检查,各地无不以“彻底检查、排除隐患”向上报告。但遗憾的是,报告之声未了,新的矿难又发,这是多么可悲的图景!更有一些腐败官员与黑心矿主沆瀣一气,成了他们谋财害命的同谋。矿工的每一滴鲜血中都有他们的利润,死难矿工家属的每一滴泪水都是对他们的控诉。这些人早已变成蔑视矿工生命的冷血动物,早已沦为党和人民所唾弃的罪人!

    面对矿难,我们不禁要问,难道企业的利润非要以矿工的鲜血来交换?经济的发展非要以矿工的生命为代价吗?

    遏制矿难,首先要把科学发展观落到实处。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地方政府发展经济,企业追求利润,都是理所应当的。但发展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具体到矿山,就是必须安全生产、关爱生命,保证矿工的生命安全。谁都知道,世界上最可宝贵的是生命,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没有生命财产的基本安全作保障,就没有煤炭行业的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如果我们的发展必须经常交付生命的代价和学费,就是与社会主义的本质背道而驰的。领导干部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关键,也是实现安全生产的关键。要改变单纯以GDP为指标的考核体系,建立健全正确的干部考核制度,以促使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其次要加强管理。目前,采煤是暴利行业,这已成为公开的秘密。正是由于暴利的诱惑,造成了少数企业管理混乱、安全事故频发。要遏制这种状况,就要减少暴利,比如采取大幅度提高矿产资源税,按储量而不是按开采出来的成品煤的数量征收,提高煤矿行业的准入门槛等措施,让投资者的收益、成本及其应该承担的风险相对称,促使他们想方设法增加安全系数,延长开采周期。与此同时,大大提高遇难矿工的赔偿额度,让草菅人命者不但受到法律的制裁,而且付出高昂的经济代价。

    三要加大惩治腐败的力度。毫无疑问,腐败是矿难的一大诱因。清理“官煤勾结”是遏制矿难的重要措施。只有打掉黑心矿主的保护伞,煤矿安全生产的措施才有可能落实到位。去年以来,全国清理干部参股煤矿的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果。但在高额利润的驱使下,“官煤勾结”等腐败现象可能会更加隐蔽,清理的难度可能会更大。因此,必须加大监察力度,特别是要发挥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不给腐败分子以可乘之机。对于那些查有实据的腐败分子,必须依照党纪、国法予以严惩,绝不能让他们逍遥法外。(杨 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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