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水资源司司长高而坤认为,要实现“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的水资源利用指标,就要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以水定发展
●要从“不断地去满足需水要求”的供水管理转变为“实现全面节水,不断地提高用水效率,来达到平衡水的供需矛盾”的需水管理
记者:“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了水资源利用的指标,如何实现这个目标?
高而坤:实现这一目标,就要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人多水少,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水资源与经济社会发展布局不相匹配,是我国的基本水情。同时,粗放的经济增长方式,不合理的人类活动,进一步加剧了我国水资源问题的严重程度,也加大了这些问题的解决难度。因此,必须转变用水观念,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努力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记者:有人认为,节水是北方缺水地区的事情,南方水多不需要节水。
高而坤:无论是水资源短缺的地区,还是水资源丰富的地区,都需要建设节水型社会,更严格地说,是建设节水防污型社会。在我国南方地区,表面上看水资源丰富,但如果竭水而用,超量排污,过度开发,破坏环境,最终不仅要付出巨大的治理成本,经济发展也难以为继。比如,前些年太湖流域地表水污染,地下水超采,给包括苏锡常在内的一些地区带来了严重的问题。我们要纠正先破坏、后修复,先污染、后治理的错误认识,从“不断地去满足需水要求”的供水管理转变为“实现全面节水,不断地提高用水效率,来达到平衡水的供需矛盾”的需水管理,使节水产生内在动力。
记者:建设节水型社会提出要建立水权制度,用水也要有权力吗?
高而坤:是的。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核心是建立以水权、水市场理论为基础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形成合理的水价机制,建立起自律式发展的节水模式,不断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促进经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简言之就是要量水而行,以水定发展。
其中,明确初始水权是关键。在宏观上,在明确了水所有权的前提下,把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相结合,进行初始权的分配。比如黄河580亿立方米水资源中,有多少用于生态、多少用于冲沙、多少用于开发利用,每个省用多少,都需合理分配、统一调控。微观上,定额指标是用来规定社会的每一项产品或工作的具体用水量要求,如炼1吨钢的定额是多少,种1亩小麦的定额是多少。用水的指标、定额确定后,超额用水加价,节水转让有偿,发挥价格的杠杆作用,买卖双方都会考虑节水,社会节水的积极性被调动,水资源的使用就会自动向高效率、高效益的方向流转。根据规划,“十一五”期间,我国将建立初始水权制度。
记者:建设节水型社会,当前的切入点是什么?
高而坤:当前要统筹考虑水资源与经济社会发展,把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作为切入点,全面实施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突出加强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优化配置;要进一步完善水功能区划,根据水功能区的水质目标和水域允许纳污能力,核定纳污总量,依法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要鼓励发展循环经济,综合运用经济、法律、科技、工程等措施,多管齐下,保护水资源,改善水环境。(记者 赵永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