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政务互动>> 权威访谈
 
民政部部长介绍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情况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5月23日   来源:民政部网站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不断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
——访全国村务公开协调小组组长、民政部部长李学举

    前不久,全国村务公开协调小组在武汉市召开“全国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座谈会暨全国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命名表彰大会”,对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重要部署。《求是》杂志记者就有关问题对全国村务公开协调小组组长、民政部部长李学举进行了专访,《求是》杂志于2006年第10期刊登了李部长的专访。

    记者:2004年12月,全国村务公开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在江苏太仓召开了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请您介绍一下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过去一年多来的工作情况。

    李学举:一年多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各地各部门狠抓各项任务的落实,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取得了一些新进展,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宣传教育活动继续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政策知识进一步普及。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通过多种形式,加大了为地方和农村基层提供服务的力度。各地农村也利用各种形式,介绍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政策知识,引导农民群众依法按政策办事,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二是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规范化、程序化水平有了新提高。许多省(区)先后颁布了村务公开的地方性法规,下发了指导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政策性文件。一些地方还在村级财务管理中引进社会中介机构、实行村级财务电算化管理以及完善村级民主监督机制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尝试。

    三是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有序进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的辐射作用初步显现。去年下半年,协调小组下发了《关于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意见》,得到各地、各部门积极响应。目前,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已成为推动工作的有效措施。这次会议上命名表彰的31个县(市、区、旗),就是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代表。

    总之,在过去的一年多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在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保护和尊重农民的物质利益与民主权利,促进基层干部转变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热烈拥护。

    记者:听了您的介绍,感到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在过去的一年多里,确实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您认为取得这些成绩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李学举: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新进展,是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的结果,是各职能部门发挥作用、协调配合的结果,是各级协调机构积极努力的结果,也是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的结果。在过去的一年多里,各级党委政府进一步把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领导责任。许多县(市)制订了具体的实施意见,建立党政领导责任制。有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责,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不少乡(镇)也开始建立协调机构,形成工作合力机制。协调小组组建的“专家咨询团”和“新闻记者督导团”,与各地专家学者、新闻工作者一道积极研究问题,报道工作进展,有力地促进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开展。

    记者: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把“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作为建设新农村的目标要求。请您谈谈“管理民主”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之间的关系,以及做好“管理民主”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是什么?

    李学举:“管理民主”,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保障。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是其重要基础和组成部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重大历史任务,赋予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新的内涵和新的使命。

    当前和今后一个阶段,做好“管理民主”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证农民在基层经济、政治、文化和其他事务中当家作主为目标,以不断提高“管理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为保障,以党的领导和基层组织建设为关键,在建设新农村的过程中不断扩大农村基层民主,不断深化“管理民主”,用“管理民主”的成效促进新农村各项目标任务的逐步实现,促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全面发展。

    做好“管理民主”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以《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依据,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要求,切实加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基层组织建设,切实提高农村基层组织和干部引领农民当家作主的能力,切实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参与民主实践的素质,使“管理民主”制度更加健全,形式更加多样,内容更加丰富,机制更加完善,领导更加有力,成效更加显著,保护好、引导好、发挥好亿万农民建设新农村,创造幸福美好生活的积极性。

    记者:请您谈谈全国村务公开协调小组对2006年的工作有什么具体计划和要求?

    李学举:2006年是“十一五”的开局之年,也是建设新农村的起步之年。要在现有工作基础上,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为不断推进“管理民主”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具体来讲,就是要做到“五个深化”。一是在村务公开内容上深化,进一步提高村务公开的质量;二是在村民民主决策制度建设上深化,进一步推进“一事一议”;三是在各项机制建设上深化,进一步增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推进力量;四是在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上深化,进一步提高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整体效应;五是在民主法制教育上深化,进一步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综合素质。

    记者:当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已对农村不少事项的公开做出了明确规定,深化村务公开将在哪些方面有所体现?

    李学举:首先,要确保过去公开的内容能够继续公开。如计划生育政策落实、救灾救济款物发放、宅基地使用、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使用、村干部报酬、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农村机动地和“四荒地”发包、村集体债权债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种粮直接补贴、退耕还林还草等。其次,要把建设新农村中各级财政到村到户的优惠政策和资金及时纳入村务公开的内容。2006年,国家财政支农资金增量要高于去年,直接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资金也要高于去年,这其中有许多是政府要发放到村到户的补贴资金和物资,各地应当把它们及时纳入村务公开的内容,接受群众监督。第三,要把社会各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资金和项目及时纳入村务公开的范围,为村民群众所了解。第四,要把新农村建设中村民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及时纳入村务公开的范围。

    记者:据了解,2004年中办17号文件,对村级民主议事决策的内容、组织形式、决策程序等,已经做出了明确规范。各地在深化和完善“一事一议”制度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李学举:“一事一议”制度,是健全农民自主筹资筹劳的机制和办法,是动员和组织农民开展农村公益性建设的有效途径。在实际操作中,关键是要把好“三关”。一是把好群众意见关,所“议”之事要确实符合大多数农民群众的意愿。无论是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兴办集体经济项目,还是村容村貌规划、整治,兴办公益事业,都要尊重农民意愿,不能由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二是要把好议事程序关,“议”要真“议”。就是要按照中办17号文件规定的关于村级事务决策程序进行,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按大多数人的意见办理。大多数群众不赞成的事情要缓办或不办;办好事、办实事,也要量力而行,也要由群众说了算,不能搞强迫命令;对于违反村级民主决策程序规定,造成损失的要依法依政策追究当事人责任。在新农村建设中,要特别防止在村庄建设上违反民意,搞不切实际的大拆大建,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搞随意撤村并村的政绩工程。三是要把好监督关,“议”事之后的实施过程和结果要接受群众监督。办理具体事务的村干部还要接受村民民主评议,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工作是否合格的标准。

    记者:刚才您提到要深化各项机制建设,能否具体说明一下都是哪些机制?

    李学举:具体来说,机制建设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继续加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继续加强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建设,继续加强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村民民主理财小组建设。二是创新监督机制。要依靠群众的力量实施监督,着重发挥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的作用,建立并落实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同时要强化县乡党委、政府对村干部的监督、对村级民主制度落实情况的指导和监督,实现政府行政功能同村民自治功能的互补、互联、互动。三是完善工作协调机制。要在加强省级层面协调机制建设的基础上,力争2006年实现在地(市)层面上协调机制全覆盖,2007年实现在县、乡层面上协调机制全覆盖。已经建立协调机制的,要做到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四是扩大社会参与机制。在发挥已有专家、学者、新闻工作者作用的基础上,积极鼓励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志愿者到农村有序参与政策咨询、法律宣传、学习培训、志愿服务等活动,开创各方面参与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生动局面,逐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区参与、农民群众自主维权相结合的农民权益保护机制。五是增强物质保障机制。积极促进农村基层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逐步解决村级组织服务用房和群众活动场所问题,推动村级组织工作经费和村干部误工补贴、福利待遇的落实。积极化解农村债务,制止村集体新的债务发生。

    记者: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中,各级村务公开领导协调机构应把握哪些原则?

    李学举:2006年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应着力在以下几方面下功夫。一是突出重点,分级创建。创建活动的重点在村,基础在村。要以村为基础,分级负责,层层落实。县、乡重点抓示范村,地、市重点抓示范乡(镇),省(区、市)重点抓示范县(市、区、旗)。二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要继续选择一些不同区域、不同条件的村、乡(镇)、县(市、区、旗)作为示范点,分类指导,力争培育出多种类型的典型。三是严格标准,动态管理。要建立激励机制,对命名表彰的示范单位实行动态管理,不搞“终身制”。四是注重结合,务求实效。要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创建活动成效的根本标准,不断充实创建活动的内容,丰富创建活动的形式,整合资源和力量,发挥创建活动的整体效应,使创建活动自始至终成为解决实际问题,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过程。

    记者:刚才您谈到要深化对农村干部群众的民主法制教育,请问深化教育的重点是什么?

    李学举:主要在三个方面。对基层干部而言,要着力教育和培养他们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教育他们增强政策观念,端正对群众的态度,摆正同群众的关系,增进同群众的感情,学会按民主决策的程序办事,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基层的经济、政治、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对广大农民群众而言,要进一步宣传普及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政策法规知识,引导他们学法、守法、用法,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对部门而言,要着力改进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不断提高实效性。既要重视发挥黑板报、培训班、文艺演出等传统宣传教育方式的作用,也要发挥有线电视、报刊、网络等现代媒体的作用,特别要发挥好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工程在民主法制教育中的优势。

    记者:请您谈谈应该怎样完成上述任务?

    李学举:关键在于统一思想,加强规划,形成合力,狠抓落实。一是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和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做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二是加强规划,分类指导。要在认真总结以往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制定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规划,并纳入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之中,把整体推进与分类指导结合起来,提倡多样性、不搞一刀切,允许有先有后、不搞齐步走,注重典型引路、发挥示范效应。三是切实强化协调,形成工作合力。要进一步明确各自的责任,层层落实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要坚持和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工作督导制度、部门联系点制度等抓落实机制,对已经部署的事情,要切实抓出成效。四是坚持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方式和方法。要加强调查研究,把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带来的形势变化,把握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发展规律,寻找和把握新的机遇与工作着力点,创造性地提出新思路,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

 
 
 相关链接
· 中国欧盟村务管理培训项目在京举行项目交接仪式
· 江西省召开会议布置深化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
· 贵州全省已有九成以上的村实行了规范化村务公开
· 全国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座谈会在武汉召开
· 吉林大安推出村务公开流程图 管理方式简明易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