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资源节约型国民经济体系和资源节约型社会已经成为我国的战略目标,能源资源问题被提高到关系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一个重大战略问题的高度,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每个公民无疑都要参与到节约型社会的构建中,都要为节约型社会的构建发挥自己的积极作用。重要的问题在于,个人如何参与到节约型社会的构建中。
在讨论到我们每个公民作为个人如何参与到节约型社会的构建中的时候,基本上都是从个人作为消费者的角度来展开讨论的,人们基本上想到的是个人作为消费者如何节约能源的消耗、如何养成节约的习惯、如何不浪费等等。应该说,在人们的收入水平有了较大幅度提高的今天,倡导人们从日常生活消费入手实施节约,这确实是大有可为的,也是非常紧迫的。因为在收入水平有较大幅度提高的背景下,人们的生活已经从基本的温饱型转变为小康型,紧日子的现象似乎不存在了,这一般表现为人们现在往往不需要经过一段时间的储蓄才能有较大额的消费。这一点由储蓄目的调查的数据可以说明。
在调查的1000户居民家庭中,有36.6%的家庭首选的储蓄目的是孩子教育,其次有22.4%的家庭第二个储蓄目的是为了养老,再次,有23.1%的家庭第三个储蓄目的是防意外。相比较而言,在首选的储蓄目的中,选择买大件消费品、结婚用的,分别只是8%和3.2%;在次要目的中,选择买大件消费品和结婚用的,则下降到3.1%和3%;在第三目的中,则为3.6%和0.5%。自改革开放以来,家庭储蓄目的经历了较大的变化。在上世纪的80年代初,在人们的家庭储蓄中,一般首选的储蓄目的是购买大件消费品和结婚用,这是因为人们当时的收入水平较低,需要积累一段时间才能满足大额消费的愿望。现在首选的储蓄目的变为教育、养老和防意外,自然与目前教育支出很高及市场经济下的收入不确定性有密切关系,同时也表明人们的收入水平确实有较大提高,物质性的消费,即使是大额消费,已经比较容易实施了,至少在城市中是这样。
在这种情况下,平时的消费容易变得随意,不容易做到有意识地节约。这是因为人们这时候的消费,特别是物质性的消费,占人们的全部支出的比例已经较小,调查数据显示,家庭的食品支出尽管所占比重最大,但也是不到全部家庭支出的一半,而在上世纪的80年代初,往往要占到80%。这时,这些物质性的消费支出,一般来说所受到的预算约束是很松的,人们往往不会为了小额的支出而斤斤计较,而正是在时时处处这样的忽略不计的小节中,造成了极大的浪费。每一个公民作为消费者,在收入达到小康的水平后,确实需要养成节俭的习惯,共同推动节约型社会的构建。
但是,每一个公民作为个人,其实不仅可作为消费者参与到节约型社会的构建中,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公民作为个人,更为重要的是作为投资者参与到节约型社会的构建中。这里的理由在于,第一,从日常生活所消费的能源来看,尽管其数量相当可观,但其占整个能源消费的比例还是较小的,也就是说,生活消费中的节约尽管很重要,但生产方面的节约是更为根本性的。第二,生活消费模式其实是由生产的模式决定的,如果生产模式是节约型的,那么,生活消费的模式也必定是节约型的。
生产方面节约对于节约型社会构建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而生产的产业结构最终是由投资来决定的,如果每一个公民能够作为投资者,利用自己手中的投资推进产业结构不断向节约型结构转化,那么,中国节约型社会的构建就是指日可待的。公民作为投资者,通过基金或某种形式组织起来,利用手中的投资,进行有目的性的或说带有约束条件的投资,以推进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更为符合投资者的意愿,这样一种趋势在发达国家中已经相当普遍,这被称为社会责任投资。
社会责任投资将投资者的经济目标与他们的伦理、社会和环境观点结合起来。随着“可持续性”概念的深入人心,也有把责任性投资称作“可持续、负责任的投资”的。“可持续性”概念是基于以下看法,即长期获取收益的前提是资本总量不被减少。因此“可持续发展”就是要利用现有的环境条件满足生存的需要,而避免各种会对子孙后代造成危害的活动。正是由于“可持续性”一词包含了社会的、伦理的和环境的因素,所以它才被人们广为使用。
公民要以投资者的身份参与到节约型社会的构建中,那么,就需要公民作为投资者能够更为自主地运用自己手中的投资。而要更为自主地行使自己的投资,就需要公民作为投资者更多地直接参与到投资中,也就是说,在家庭的金融资产中,直接投资(如持有股票、认购基金)部分的比重应该较高,而间接投资的部分(主要是银行存款、国债)应该较低。
对照我国公民作为投资者的家庭投资方式选择,则显示我国居民的直接投资部分相当低。本次调查显示,有钱存银行仍是居民家庭重要的投资方式。在问到“您选择什么方式安排您的节余,请按顺序排出您最倾向的三种储蓄(投资)方式”一题时,被调查的1000户居民家庭,有99.9%的家庭进行了首选,其中61.9%的家庭把银行存款列为首选中的首选;其次19.2%的家庭是以在手中存现金作为家庭的首要储蓄方式;3.3%的家庭把买国债作为家庭首要的储蓄(投资)方式;而只有1.4%的家庭把买股票作为家庭的首选投资方式;不足1%的家庭把“购买基金”、“企业债券”、“借出款”、“买彩票”及“其他”作为首选投资方式。
我国居民这样的投资方式结构,肯定是十分不利于公民作为投资者参与到节约型社会的构建中的,这也说明我国的金融市场与金融制度需要一场更为根本性的改革,才可能形成最为广泛的公民个人作为投资者的参与。(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 唐寿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