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的高度,明确了国防科技工业发展的方针、重点任务和目标要求。全面理解、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国防科技工业发展与改革,促进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是“十一五”期间一项关系全局的重要任务。
一、坚持新时期国防科技工业发展的正确方针
《建议》指出,国防科技工业,要坚持军民结合、寓军于民,这是指导新时期国防工业发展的基本方针。作为国家战略性产业的国防科技工业,是武器装备研制生产的物质和技术基础,是先进制造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一支重要力量。综观当今世界,各大国无不高度重视本国的军事工业。《建议》深刻把握国内外形势的新变化,对我国国防科技工业发展与改革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
第一,新军事变革加速推进对国防科技工业提出新要求
近年来,新军事变革加速推进,一些发达国家国防工业转型步伐明显加快。美国将原来以洲际导弹、战略轰炸机和战略核潜艇所构成的“三位一体”核威慑体系,调整为“核与非核打击能力”、“主动与被动防御能力”和“灵活反应的基础设施”构成的“新三位一体”战略威慑能力体系。其中,“灵活反应的基础设施”指的就是国防工业基础。国防科技工业不仅是武器装备研制生产的骨干力量,而且直接成为国家战略威慑的重要组成部分。党中央审时度势,对积极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提高信息化条件下的防卫作战能力作出了战略部署。适应新军事变革要求,切实增强高新武器装备供给保障能力,是国防科技工业光荣而艰巨的历史任务。
第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对国防科技工业提出新任务
实践充分表明,最先进的技术往往产生或首先应用于军事工业领域,军工高技术向民用领域的扩散、转移和产业化,对带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当前,军工高技术产业已成为一些发达国家的主导产业乃至支柱产业,是其参与国际竞争的“王牌”。以航天航空工业为例,2004年美国航天航空工业营业收入达1610亿美元,其中出口568亿美元,对外贸易顺差近320亿美元。国防科技工业作为技术密集、人才密集的高技术产业,在辐射引领和带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方面负有重要使命。《建议》把国防科技工业作为国家产业结构升级、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的一项战略措施,体现了对经济发展规律和我国经济发展形势的科学把握,凸显出这一战略性产业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重要地位,也对国防科技工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第三,新时期科技发展对国防科技工业提出新挑战
高新技术迅猛发展,科技特别是战略高技术日益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力量。20世纪发端于军工的电子计算机技术、因特网技术、核能技术、空间技术等重大突破深刻改变着社会的整体面貌。当前,军工战略高技术正进一步成为未来科技竞争的关键领域。一些发达国家投入大量资源,力图夺取未来竞争的战略制高点。国际空间站、伽利略卫星导航定位系统、国际热核聚变反应堆等重大科技工程相继启动。积极应对战略高技术领域的国际竞争,集中力量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在未来前沿科技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是国防科技工业的重要责任。
“十一五”期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国防科技工业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实现新的跨越的关键时期。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站在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对国防科技工业提出了明确要求:坚持军民结合、寓军于民,促进军民良性互动、协调发展;坚持强化基础、自主创新;努力提高科研和制造水平;坚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尽快建立和完善适应武器装备需要和市场经济要求的体制机制;坚持以人为本,实施人才战略,培养造就一大批高素质的国防科技人才,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为实现国防和军队现代化作出更大贡献。这“四个坚持”高屋建瓴,统揽全局,为新时期国防科技工业发展与改革明确了根本指导方针。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四个坚持”的总要求,认真落实《建议》的战略部署,是“十一五”时期国防科技工业的根本任务。
二、大力提高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增强 国防科技工业的核心竞争力
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是《建议》确定的一个新战略,是调整产业结构的中心环节,也是优化国防科技工业结构、促进国防工业发展的关键。科技自主创新是国防科技工业的本质特征和内在要求,是发展军工先进生产力的根本途径。国家安全的极端重要性、武器装备追求独特和领先的属性以及战略性产业竞争的特征,决定了国防科技发展必然是一个高强度、持续的自主创新过程。历史和现实经验均表明,最先进的武器是买不来的,军工核心技术是买不来的,国防科技工业的创新能力也是买不来的。必须把提高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摆到全部工作的突出位置,把发展的基点放到自主创新上,这是国防科技工业增强核心竞争力的必由之路。建国五十多年来,我国国防科技工业依靠自力更生、自主创新,取得了以“两弹一星”和载人航天为标志的辉煌成就,为国防现代化和经济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国防科技工业集聚了一大批优秀科技人才,拥有比较完整的科技体系和国内一流科研设施,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一支重要力量,是我国高新技术研发和军民用技术双向转移的重要基地。目前,进一步增强军工科技创新能力,把军工的巨大潜能充分发挥出来,对于国家经济科技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是新时期国防科技工业发展的迫切要求。从总体上看,我国国防科技工业自主创新能力还不够强。一是武器装备研制创新能力存在一定的差距,不适应信息化战争对武器装备发展的要求。装备研发总体上水平不高,在军工关键材料、关键元器件、动力技术等方面还存在瓶颈。二是军民结合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存在较大差距,不适应产业优化升级对军工高技术产业的要求。军工科研体系主要以满足武器装备的发展需求为取向,科研人员、经费主要集中于军品领域,尚未完全形成适应军民结合高技术产业发展的科技支撑和创新体系,这是军工行业高新技术产业规模小、核心竞争力不强的重要原因。三是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发展存在差距,不适应科技持续和跨越发展的要求。长期以来,科技工作主要跟随型号研制需要,在基础性科研和关键技术的超前发展方面投入有限,导致知识积累与技术储备不足,缺乏不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已经成为制约高新武器装备发展和军工产业做强做大的关键因素。
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必须创新发展思路,牢固树立建设创新型产业的目标,切实转变军工科技发展模式。要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作为推进新时期国防科技工业发展的重大战略措施,着力实现“三个转变”:一是在发展理念上从跟踪发展向自主创新转变。尽快摆脱跟踪研仿的思维模式束缚,树立创新立业的观念,鼓励大胆探索,掌握核心技术,不断增强创新能力,激发创新活力。二是在发展模式上从重产品轻基础向二者协调发展转变。瞄准未来技术发展方向,结合当前重点型号需要,加强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培育自主创新的科技基础。三是在发展机制上从军民分割、封闭发展向军民结合、寓军于民转变。通过技术资源、技术人才的互动和科技成果的双向转化,促进军用和民用技术及产业的相互促进、协同发展。要以自主创新为主导,使国防科技工业创新取向更明确,创新活力更充沛,创新能力更强大,真正成为主要依靠创新推动发展的创新型产业。
增强国防科技工业自主创新能力,必须突出重点,抓住关键:一是健全科技创新体系。国防科技创新体系是以国家战略需求为主导、以国防科研院所和企业为主体、以民用科技创新体系为依托,包括武器装备研发制造创新、军工产业技术创新和基础研究创新的大系统。要根据武器装备、民用产业和基础研究发展的不同需要,构建独具特色的国防科技工业科技创新体系。国防科技和基础研究以国家科研院所、研究型大学为主,企业研发为辅,民用产业要以企业为技术创新主体,推进产学研结合。二是大力推进自主创新的基础能力发展。要充分发挥型号牵引的作用,促进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技术集成和产品研制多环节的相互促进和协调发展。特别是要重视国防基础性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相关支撑手段的同步建设,逐步构建体系合理、功能完备、技术先进、军民兼容、效率突出的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三是实施若干重大科技专项。实施以“月球探测工程”、“百万千瓦级核电站科技工程”等为代表的重大科技专项,突破基础研发和集成能力的制约瓶颈,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业群,带动国防科技和产业的整体跃升。四是切实增强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军事技术领域的高度对抗性,特别要求把原始创新摆在突出位置,鼓励奇思妙想,积极探索新概念、新原理、新思路、新方法,加强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增强技术储备;要把提高系统集成能力作为自主创新的关键环节,依托重点工程打造集成创新平台,创造性地吸收和集成多方面的知识、技术和产品,实现最终产品自主创新;要充分利用改革开放的条件,加大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力度,提高自主创新的起点,增强开放条件下的再创新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