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由于时间关系,今天我们的访谈就要告一段落,非常感谢广大网友对于“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建设创新型国家”话题的关注,也非常感谢张局长从百忙中抽出时间回答广大网友的问题,我们下次节目再见。[06-24 16:42] |
[张勤]根据一国两制原则,国家知识产权纲要不适用于特区。不过,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并不是法律性文件,而是一个政策导向性文件,因此,我个人认为,纲要所体现的精神对于香港、澳门地区也都具有指导意义。[06-24 16:39] |
[网友 aarony853]我在从事知识产权事务,请问《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是否适用于澳门特区和香港特区?[06-24 16:38] |
[张勤]至于你所说的问题确实也存在,因为门槛高,就降低了市场的竞争程度,没有充分的竞争,这可能对这个社会的服务、甚至本身质量的提高也有制约。我们现在找的是一种平衡,首先对于对外代理的审批,在《专利法》修改草案中准备取消涉外专利代理机构的审批。但是另一方面我们又不能竞争过滥,如果竞争过滥,最终受损的是社会公众的利益。[06-24 16:38] |
[张勤]为什么是三个人呢?因为申请人和代理人的利益有可能不一致。如果发生不一致,也就是说如果代理人要赚申请人的钱,反正申请人也不懂,那我给你蒙混过关,实际上没有真正履行受委托人所要履行的合同,那么就要进行赔偿,如果你只是个人该怎么赔偿?那么我们把三个人绑在一起了,三个人要相互制约、监督,因为你一个人犯了错误三个人要共同承担,这实际上是相互监督制约提高质量的举措,所以对我们的社会公众来讲是有好处的。[06-24 16:38] |
[张勤]我们在征求意见的时候也听到了有关的意见。之所以要三个代理人才能成立代理事务所,一方面我们是为了保证专利代理质量,另一方面对避免给申请审查机关带来不必要的公共资源浪费。由于要保证专利申请质量,因此要限定一定的人数。[06-24 16:35] |
[网友 专利狂人]建议降低专利代理机构设置的门槛,例如现有规定“合伙人必须3人以上”,“涉外专利需要知识产权局审批”等等。“合伙人3人以上”就意味着专利质量有保证、客户服务有保证吗?还是知识产权局便于管理?这种制度缺乏制定依据。是早期代理机构为了限制竞争达到垄断目的借以国家规章的形式限制行业发展,这种制度严重制约我国专利制度的推广,希望废止。[06-24 16:33] |
[张勤]另外,专利资助政策存在的最主要的问题就是不分青红皂白地予以支持,这容易导致不正常申请的问题,所以我们现在要解决的是这两方面的问题,刚才网友所说的只是一方面的问题,我们现在对这两方面的问题都在想办法解决。[06-24 16:33] |
[张勤]我想这两方面的问题同时存在,一方面固然有这位网友所说的有选择性的补助,这里面选谁不选谁就有一个主管判定的问题,如果没有一个良好的监督程序,那就有可能出现不正常的情况,所以要有完善这个制度。知识产权局一直都在监督各相关单位要公开、透明、公正地实施补助政策。如果哪一位网友发现哪一个地方的政策不是按照我们刚才所说的这种方式在执行,没有公开透明,那么他可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来举报,或者提出意见。我们会依法解决存在的问题。[06-24 16:31] |
[网友 专利狂人]请公开各省市申请专利国家补助的具体情况,现在专利补助制度成了少数掌权者的小金库,缺乏合理有效制度制约!!设立这种激励机制,还不如不设。[06-24 1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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