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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这里是中国政府网在线访谈。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日前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进一步扩大了医疗救助对象的范围,引起各界的高度关注。有评论认为,《意见》的出台是我国医疗救助发展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我国医疗救助从制度创建迈入规范发展的轨道。[08-20 15:00]
[主持人]今天,我们邀请到四位嘉宾,为大家解读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有关政策。我来介绍一下四位嘉宾:第一位是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司长米勇生,欢迎您,米司长。[08-20 15:03]
[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司长 米勇生]各位网友好。[08-20 15:04]
[主持人]第二位要介绍的嘉宾是财政部社会保障司副司长余功斌,欢迎您。[08-20 15:06]
[财政部社会保障司副司长 余功斌]各位网友好。[08-20 15:06]
[主持人]第三位是卫生部农村卫生管理司副司长聂春雷。[08-20 15:06]
[卫生部农村卫生管理司副司长 聂春雷]各位网友下午好,很高兴在这里和大家见面,一起讨论有关医疗救助方面的医疗卫生的问题。[08-20 15:06]
[主持人]第四位我要介绍的嘉宾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医疗保险司副司长陈金甫。[08-20 15:07]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医疗保险司副司长 陈金甫]大家好。[08-20 15:07]
[主持人]我想先请四位嘉宾跟大家聊的一个话题就是《意见》的出台的背景、目的以及基本内容方面的情况。[08-20 15:08]
[米勇生]我来介绍一下,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可以说既是推进医疗救助工作的需要,也是当前形势发展的需要。一是为了配合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新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意见和方案对我国未来一段时期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做了总体的规划,也确定了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在我国基本医疗保障体系中的地位、作用和主要任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精神,需要结合医疗救助工作开展的实际,进一步细化医疗救助的有关措施和操作方案。[08-20 15:08]
[米勇生]二是更好地指导当前工作的开展。为切实缓解困难群众医疗难的问题,2003年11月,民政部、卫生部、财政部联合制定《关于实施农村医疗救助的意见》,农村医疗救助工作开始起步。2005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民政部、卫生部、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工作的意见》城市医疗救助试点工作有计划展开。到2006年底,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在我国所有涉农县(市、区)全面建立。[08-20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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