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琴华]新要求是现在的来料加工厂要在10月23日前向当地商务主管部门备案,转型后仍可开展限制类商品的加工贸易。但是他们提出了很多在转型中遇到的问题,我们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等部门专门将就这个事情做一些调研,看看在转型过程中需要解决哪些问题,需要多长时间,这个过渡期肯定会根据企业转型的实际需要再留出一定的宽限期来设置,不会强迫他们在哪一天转型,即使他不转也没有关系,还可以作为老企业从事原有的来料加工业务,继续由劳动装配公司替他作为经营单位,但是这个装配公司要按照限制类目录缴保证金,受到限制类目录的管理,它作为加工企业还是按照原规定办。设置这样一个规定,就是有利于它的转型,排除在新企业之外,转型之后还可以进入加工企业行列中来。 [2007-08-09 17:04:5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