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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感谢网友的参与,也希望广大网友继续关注支持政府法制工作。 [2007-12-28 16:22:50]
[主持人]非常值得期待。非常感谢李司长细致的讲解和回答,相信网民已经对带薪年休假条例有了更深的了解,也相信条例的实施会为保障劳动者休假权利提供更有力的制度支持,会给我们建设和谐社会注入更多的积极、温情的元素。我们祝网友在新一年里都能够享受到一个快乐圆满的年假。元旦假期将至,在这里,谨代表中国政府网及在线访谈栏目祝大家新年快乐。本次访谈到此结束。谢谢您的收看和参与。 [2007-12-28 16:22:21]
[李建]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已经通过的有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正在审议的有社会保险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近期就有可能通过,社会保险法要到明年了。近期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修订残疾人保障法,国务院明年在保护职工权益方面,也有一系列的行政法规,比如说准备制定企业工资条例,准备修订工伤保险条例和失业保险条例,还有女职工保护条例,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女职工保护条例是已有的,但在这个基础上要进一步修订。总的来说,关注民生,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有关立法工作,无论对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工作和国务院政府法制工作,都是我们今后的重点工作之一,这方面请大家放心,工作力度肯定会越来越大。 [2007-12-28 16:20:51]
[网友 象雨象雪]除了《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外,今年国家还先后出台了《残疾人就业条例》、《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劳动保障方面的法律和行政法规,请问司长:国家近几年还会出台哪些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呢?法制办有相关的立法计划可以透露么? [2007-12-28 16:20:27]
[李建]正是由于国家对于高温、高压、有毒、有害岗位的职工已经制定了保护和福利措施,《条例》就没有再从年休假这个角度另外增加这些职工的休假天数。因此,企业对于这部分特殊岗位的职工,在带薪年休假问题上与其他职工应该同样对待。但是,企业对这些职工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岗位津贴和提前退休的规定。通过那些方面来解决这些特殊岗位职工的保护问题。 [2007-12-28 16:19:10]
[李建]有关的法律和行政法规还规定了,国家应当给予从事这些工作的劳动者相应的岗位津贴,比如《职业病防止法》第50条规定,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的岗位津贴。《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第28条也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从事使用高毒物品作业的劳动者提供岗位津贴。 [2007-12-28 16:18:18]
[李建]比如1978年《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规定,这里面就说,对于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退休的条件一般是男60岁,女50岁,连续工龄满10年。对于“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的职工,则规定分别可以提前5年退休,男职工不用到60岁,55岁就可以退休,女职工不用到50岁,45岁就可以退休,当然连续工作要满10年。 [2007-12-28 16:17:51]
[李建]在企业当中,工种是比较多的,确实有些工种是从事高温、高压、有毒、有害岗位的工作职工。对于这些特殊岗位的职工,是不是在年休假方面多休一点,也是研究过程当中的问题。这个问题在征求意见当中就没有提出来,因为我们觉得之前,我们认为这个问题就解决了,怎么考虑的呢?就是对于高温、高压、有毒岗位工作的职工,国家从退休年龄、岗位津贴等方面已经规定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照顾措施。 [2007-12-28 16:16:27]
[主持人]《条例》里现有的5天、10天、15天规定是不是都是一刀切下来的。比如从事高温、高压、有毒等工作的职工的劳动保护,国家是否应当适当增加这些职工所享受的带薪年休假天数呢? [2007-12-28 16:16:00]
[李建]企业、事业单位拒不改正的,工会可以请求当地政府依法作出处理。工会还有权对企业、事业单位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进行调查,工会在做调查的时候,有关单位应当给予协助。根据上述这些规定,各级工会组织就要像对待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一样,在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方面来发挥应有的维权作用,帮助企业用人单位和有关部门共同把《条例》规定落到实处。 [2007-12-28 16: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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