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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政府印发《意见》 推进农业信息化建设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2月15日   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运用信息技术加快改造传统农业,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进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1月25日印发《关于推进农业信息化建设的意见》,内容如下:

    一、充分认识推进农业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农业信息化是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农业科学研究信息化、农业基础设施信息化、农业生产过程信息化、农业经营管理信息化、农业资源环境信息化。推进农业信息化建设,对于进一步提高我国农业竞争力,实现农业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山东省农业信息化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基础设施有了较快发展,农民家庭电话、彩电、计算机普及率,广播、电视、互联网农村人口覆盖率居全国前列;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初具规模,建立了农产品市场价格、供求信息、科技信息、农村政策、农业气象等主要农业数据库;信息网络建设实现新的突破,基本形成了以省级平台为龙头,市、县网络为骨干,贯通乡镇、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部分村、户的信息网络体系;信息服务体系逐步健全与完善,初步形成了市、县、乡、村四级农村信息员队伍,总结推广了“招远蚕庄”等多个农村信息服务成功模式;农业生产、农产品流通、农村管理和社会服务领域信息化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信息技术在农业各领域得到一定应用。但是,同国内外先进水平相比,山东省农业信息化建设存在工作机制不够健全、人才缺乏、信息资源分散、信息进村入户难、地区间发展不平衡等问题,不能适应山东省农业现代化建设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各地、各部门一定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农业信息化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采取措施,下大气力推进农业信息化建设。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围绕实现农业现代化的目标,以技术创新为动力,加快实施“金农工程”,突出农业生产信息化、农产品流通信息化、农村管理信息化和农村社会服务信息化四个重点,加强农业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全面提高农业信息化水平。

    (二)工作目标。到“十一五”末,基本构建起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信息化支撑体系。建成较为完备的农业信息化基础设施,通信服务“村村通”向深层次推进,基本实现各类涉农信息资源的整合共享;精准农业、虚拟农业、农业专家系统、农情监测和速报、自动化控制等主要农业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中得到更广泛应用;信息技术对于农业增加值的贡献率有较大提高;国家级和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利用电子商务的普及率达到90%以上;全省65%的乡(镇)和50%的行政村基本实现农村管理信息化。

    三、工作重点

    (一)推进农业生产信息化,积极探索发展高效农业新路子。依托省农业科学院、山东农业大学等科研单位和高等院校开展研究与试验,力争使山东省农业信息化关键技术研究能力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引导信息技术企业开发、生产适应农业需求的电子产品和应用软件,并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建设好济南、烟台、潍坊、聊城4个省级农业信息技术应用示范园区。有重点、有步骤地推广3S技术(地理信息系统GIS、全球定位系统GPS和遥感技术PS)和计算机自动控制、模拟等技术,逐步实现精准选种、精准播种、精准灌溉、精准施肥、精准田间管理和精准收获等农业生产过程的信息化。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农业,合理使用各种农业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发展节约型农业和生态农业,推动山东省农业的现代化、集约化和可持续发展。大力提高农业龙头企业的信息化水平,以龙大集团、诸城外贸、金锣集团、凯银集团等省内45家国家级重点龙头农业企业为示范,推动信息技术在产品研发、生产、销售、管理等环节的广泛应用,提升农产品深加工能力,加快山东省农业产业化、现代化步伐。

    (二)推进农产品流通信息化,促进市场繁荣、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加快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推广设立电子信息屏。以国家和省级农产品批发市场、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农业信息技术应用示范区为依托,建设省级农产品交易平台等农业电子商务系统。鼓励农业电子商务网站建设,扶持建设“寿光蔬菜网”、“烟台苹果网”、“绣川梨园网”等一批县域经济特色网站,拓宽销售渠道,形成品牌效应,促进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搞好农产品现代物流,推进信息技术在农产品运输、销售环节的应用,实现供需对接,积极推动订单农业。围绕粮食体制改革,全面提高粮食收储、流通的信息化水平,提升粮食行业的管理质量,保障粮食运行安全,增强粮食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

    (三)推进农村管理信息化,提高农村科学决策水平。开展农村管理信息化建设试点工作,研制推广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农村经济管理系统、税费征收管理系统等农村管理应用软件,组织开发具有山东省特色的农村管理信息系统等。采集、整理农村财务、土地、水资源、劳动力等基础信息,建设完善农村信息数据库,加快涉农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尽快建成省级农村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处理中心、县(市、区)级农村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处理分中心和乡(镇)数据处理站,逐步实现省、县(市、区)、乡(镇)、村间的数据传输和信息共享,促进农村管理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和高效化。

    (四)推进农村社会服务信息化,促进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以建成具有国内先进水平、功能完备的农业信息化基础设施为目标,采用互联网、广播、电视、信息接收机、电话、无线传呼机、信息栏、明白纸等多种形式,确保信息进村入户。加快推进农村社会公共领域信息化建设,普及信息技术在农村教育、科技、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治安等公共事业中的应用,重点建设完善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系统、农村疫情监测防治和卫生信息报告系统、医药食品检疫防疫信息系统、农村劳动力就业及社会保障服务信息系统、农村远程教育系统等,尽快启动农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信息系统。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宣传和政策扶持力度。要加强农业信息化宣传工作,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农业信息化的良好氛围。贯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意见》(鲁办发〔2004〕25号),落实有关优惠政策。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制定“十一五”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支持农业信息化发展的优惠政策,推动农业信息化的快速发展。

    (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农业信息化人才培养要列入信息化培训总体规划,有步骤、分阶段地推进实施。优先抓好对农村信息员的培训,提高信息采集、分析、整理、发布的能力。采用学校教育、继续教育、社会教育等多种方式和途径,培养农业信息化高级实用人才和农业信息技术应用专业人才。建立农业信息化专家咨询队伍,为农业信息化重大建设工程及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提供技术咨询,为农业信息化人才培训提供智力支持。鼓励引导农业信息化研发企业开展面向农村的信息技术培训。

    (三)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完善以政府投入为引导、社会投入为主体的多元化农业信息化融资体制,不断加大农业信息化研究、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信息化项目和人员培训等投入。国债贴息、科技三项经费、高科技产业投资、信息技术推广应用等资金要对农业信息化给予支持。各地要安排一定资金,对农业信息化建设的重点项目给予支持。

    (四)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把农业信息化工作目标纳入社会信息化总体规划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农业信息化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规划管理、政策研究、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等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农业部门负责农业信息化建设的组织实施和农村信息员培训。信息产业部门负责为农业信息化建设提供装备保证、技术支撑和应用培训。财政部门负责统筹财力,保障重点,并切实监督农业信息化资金的使用效益。通信、广播电视部门负责加快完善农业信息化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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