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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财政厅采取五项措施加大财政支农工作力度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6月13日   来源:辽宁省人民政府网站

    今年以来,辽宁省财政厅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通过推进财政支农机制改革,采取五项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辽宁省财政支农工作力度。

    一是支农资金及早下达,支出进度明显加快。今年省财政在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的基础上,为保证各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资金需要,及早下达资金。到4月30日,省财政年初预算安排的农业三类资金(不含农业综合开发)、扶贫资金已下达10.4亿元,占全部生产性专项资金的82.1%,其中包括畜牧业倍增计划以奖代补、禽流感疫苗补助、农业产业化贴息、水毁水利工程修复、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小型农田水利、农村基本饮水井、小流域治理、造林及森林资源保护、农垦专项资金等。此外,对中央财政拨付辽宁省的农作物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测土配方施肥和扶贫等专项资金,已于3月底前全部下达。上述专项资金下达时间比上年提前了2-3个月。

    二是审定项目权力下移市县,“切块”资金明显增加。过去,省财政支农资金绝大部分是省定项目,这种办法存在两方面弊端:一方面省定项目不一定是市、县急需发展的项目;另一方面省财政花费大量时间与精力做项目评估论证和沟通等具体事务,难以抽出时间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影响了省级财政中观指导的整体水平,又延误了资金下达。今年省财政一改过去省定项目的做法,除省级项目由省财政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共同确定外,涉及市、县的项目全部由市、县按省确定的资金使用原则和要求,因地制宜地自主确定项目,报省财政和有关部门备案。同时,按照权责匹配原则,资金管理权和责任也相应下移到市、县。省级财政和主管部门负责宏观管理,加强资金和项目的检查验收、监督、绩效考评及责任追究等管理工作。今年省财政“切块”下达的资金已占专项资金总额的47.5%。这一做法,不仅大大加快了资金下达的进度,也有效地调动了市县发展经济的积极性。

    三是专项资金直拨到县,使用效率明显提高。为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扩大县(市)经济管理权限,逐步缓解县乡财政困难,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省财政改变长期以来省补助资金拨付到市、市拨付到县(市)的做法,从2005年起实行省补助资金直拨到县(市)的办法。这一办法的实施,不仅有效地解决了省补助资金流转环节多、流转时间长,不能及时发挥效益等问题,而且有效地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截止目前,在省财政下达的支农专项资金10.4亿元中,除部分以奖代补资金必须拨付到省直部门外,直拨到县的支农专项资金达8.2亿元。

    四是财政支农手段更加多元,奖励贴息明显增多。在财政支农资金投入方式上,更加注重发挥市场机制和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财政支农补助性资金有所减少,预算安排的以奖代补和贴息资金额度明显增加。特别是对支持农业产业化、东部山区特色产业、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建设等大额专项资金,都是通过以奖代补和贴息的方式予以支持。2006年,省财政在预算安排中,以财政贴息、以奖代补和贴补结合使用的专项资金由上年的17130万元增加到20520万元,增加3390万元,增长19%。占农业生产专项资金总量的20.6%。说明财政支农投入方式正在发生明显的变化。

    五是资金整合力度加大,财力分散使用状况得到明显改善。今年,省财政按照省委、省政府整合政府财力的要求,集中财力办大事,加大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力度,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平台,以项目、产业、区域带动支农资金整合。省级主要是以重点项目为载体,省财政管理的预算内外统筹安排的支农专项资金,以及省财政内部处室之间、省财政与其他部门之间能够整合安排投入的项目资金进行整合,此类资金38268万元,占预算安排专项资金总量的28.5%。同时,还选择苏家屯区、清原县、本溪县、辽阳县、建平县、葫芦岛市连山区等六个县(区)进行整合支农资金试点。目前,已确定了各具特点的6个县(区)支农资金整合方案,并本着先易后难、形式多样的要求开始实施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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