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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举行加快水利建设大力发展现代水利发布会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8月25日   来源: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8月25日上午,黑龙江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省水利厅副厅长胥信平向新闻媒体通报黑龙江省近日出台《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建设大力发展现代水利的决定》的有关情况以及黑龙江省水利建设发展情况。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近年来,新闻媒体对全省水利事业的发展给予了很大关心和支持,在此我代表省水利厅党组和陆兵厅长表示衷心感谢!

    今年以来,省委书记吉炳轩、省长栗战书等省领导多次听取水利工作汇报,深入基层检查指导水利工作,谋划水利事业发展大计。7月13日,栗战书省长在鹤岗市主持水利工作座谈会,明确提出 “要由省政府做出加快发展水利事业的决定,动员社会力量,打一场大兴水利的战役”。 8月13日省政府第九次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关于加快水利建设大力发展现代水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8月21日省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加快水利事业发展问题,对水利工作和《决定》给予了充分肯定。昨天,栗战书省长签发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建设大力发展现代水利的决定》,这是黑龙江省水利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事件,必将对发展现代水利、实现“以水富民、以水兴业、造福龙江”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

    《决定》起草工作是在省政府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的高度关注下进行的。从前期调查研究、拟写提纲到征求意见、修改完善,省领导站在全局的高度,长远发展的角度,作出了很多重要指示,并就有关问题提出了很多方向性意见。各有关部门也都给予了大力支持。可以说,《决定》的顺利出台,是省政府高度重视和各部门大力支持的结果,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汲取兄弟省区市经验的结果,是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深化对省情和水情认识的结果,是充分发扬民主,认真采纳不同层面意见和建议,凝聚集体智慧的结果。为了让全社会更好地了解《决定》的内容,加深对《决定》出台重要意义的认识,从而形成关心水利,参与水利,支持水利的良好氛围,打好一场大兴水利战役。现就有关情况作简要介绍:

    一、《决定》出台的主要背景

    水利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产业,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事业。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全省兴建了一大批各类水利工程,在抗御水旱灾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粮食稳步增产、满足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群众用水需求、改善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看到,黑龙江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问题十分突出,与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地位极不相称。突出表现在:现有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标准低,老化失修严重,抗御水旱灾害能力不强,与打造千亿斤粮食产能工程和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不相适应;水资源调控能力不足,难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水资源的需求,与加快哈大齐工业走廊和东部煤电化基地建设以及保障城市供水安全的要求不相适应;水资源利用结构不合理,用水浪费严重,与建设节约型社会和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多,水土流失、水污染、水生态环境退化尚未得到有效控制,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不相适应;水资源的优势和水利综合效益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与“以水富民、以水兴业、造福龙江”的要求不相适应。这些矛盾和问题足以说明,水利已经难以支撑和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成为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的“瓶颈”之一。

    加快水利建设,大力发展现代水利,有效突破水利对经济发展的“瓶颈”制约,必须打破原有的发展模式,形成新的发展理念,采取超常规措施,汇集各方力量打一场大兴水利的战役。因此,制定出台《决定》不仅是实现近期规划目标的紧迫需要,更是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二、《决定》的基本框架

    《决定》着眼于既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又促进可持续发展,既解决工程硬件问题、又解决管理软件问题,既推进水利自身发展、又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相融合。这是指导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水利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对于建立长效投入机制,推动水利事业快发展大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决定》共分八个部分,31条,从目标任务、增加投入、政策保障、水利改革、水利管理、依法治水和科技兴水以及加强领导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涉及到水利工作的方方面面和重点工作。《决定》明确提出加快发展现代水利的指导思想、原则、目标和主要建设任务,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加快谋划实施一批骨干控制性的水利工程,打一场大兴水利的战役,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种水问题,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和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实现“以水富民、以水兴业、造福龙江”。

    《决定》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大局;养用结合、合理开发;统筹兼顾、协调发展;集中财力、重点突破;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深化改革,加强管理等六个基本原则。《决定》根据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结合实施“十二五”规划,考虑黑龙江省水利工作近三年重点任务和长远发展规划,分别确定了到2010年和到2020年两个阶段水利发展的主要目标。《决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科学规划为基础,紧紧围绕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对水利的需要,提出了水利发展的重点。一是紧紧围绕千亿斤粮食产能工程加快农田水利建设,扩大水田、旱涝保收田面积,通过水利设施建设,确保建设一批高产稳产田;二是有重点地搞好大中城市和重要城镇堤段的防洪工程建设,切实做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三是结合实际,突出重点,集中力量抓好城市水源建设,保障城市生产生活用水安全。今后三年是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的关键阶段,也是为发展现代水利奠定工程基础的重要时期。为此,《决定》确定今后三年实施十大重点工程:一是实施东部灌溉增产工程中的14处大中型灌区工程建设;二是实施尼尔基引嫩扩建工程建设;三是开展西部地区旱涝保收田和以大型喷灌设施为主的旱田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四是实施松花江流域防洪工程建设;五是加快以灌排工程为重点的三江平原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六是实施一批大中型水利枢纽工程和控制性水源工程建设;七是实施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八是完成国家规划内的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任务,实施现有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工程建设;九是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十是实施全省重点黑土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程建设。

    三、《决定》的几个突出特点

    (一)体现了科学发展的理念

    《决定》无论是阐述现代水利的内涵和时代特征、指导思想、原则,还是在确定目标和建设任务,通篇都渗透了科学发展观的思想。如发展理念要从重点对水资源开发利用向统筹规划、合理配置、开源节流并重、水利建设与生态保护同步转变;水资源利用结构要从过度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向严格控制限制地下水开采,合理开发利用地表水,有效增加空中水资源转变;水资源利用效益要从注重社会效益向统筹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转变。等等。这些重要理念对于我们更好地开展水利工作,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加快水利事业发展必将产生积极的指导作用。

    (二)丰富了水利内涵和功能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水利的内涵和功能也在不断拓展,从主要为“三农”服务向为整个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全方位服务转变。为此,《决定》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在继续强调发挥水利为农业服务基本功能的同时,向经济发展、社会服务、保障民生、维护生态等领域延伸,提出了八个方面的主要任务。即在继续强调大力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和防洪工程建设的同时,突出了城乡供水水源工程、生态水利工程、水能资源开发利用工程、航运水利工程建设以及发展水利特色产业。

    (三)强化了水利规划的基础性和导向性作用

    为了认真解决黑龙江省现有水利规划不完善、基础导向作用和刚性约束作用不强等问题,《决定》进一步强化了水利规划的社会管理作用,使水利规划真正成为有序安排水利建设、规范涉水事务管理的重要基础和依据。《决定》强调,省水利厅要加快完成黑龙江省松花江流域综合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西部旱涝保收田建设规划、松嫩平原水利综合规划、三江平原水利综合规划、东部煤电化基地水源工程规划、水能资源开发规划、水利造林绿化规划、国境界河国土防护工程规划、呼玛河流域水资源配置规划等编制工作。要突出水利规划对涉水活动的指导、管理和约束作用,规划一经审批,必须坚决实施。城市发展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布局、产业结构调整,要与水利规划相衔接,充分考虑当地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严格建设项目的防洪影响评价、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方案等涉水事务审批。在江河湖泊上建设水工程,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请批准前,须先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利工程建设是否符合流域综合规划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四)进一步明确了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在发展现代水利中的职责

    加快发展现代水利,是省委、省政府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全省人民长远利益出发做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决定》指出,各级政府是发展现代水利的责任主体。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本着对党、对人民、对历史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发展现代水利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建立领导任期水利工作目标责任制,把治水业绩作为各级领导班子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各市(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按照本《决定》制定加快水利发展的具体措施,切实解决制约水利发展的投入不足和体制性、机制性问题。采取以奖代投的措施,鼓励市、县人民政府加大对水利投入。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要大力支持水利事业发展。发展改革部门要把水利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积极推进水利重点工程建设。财政部门要根据水利事业的发展需要,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国土资源部门解决好水利工程土地征用和补偿工作。环保、建设、交通、农业、林业、物价、扶贫、气象、工商、税务、电力、金融等部门和单位,要抓紧研究和认真落实支持水利发展的具体措施。各级机构编制、财政部门对具有社会公益职能的水利事业单位,要按其职能核定编制和经费。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加强宣传,形成全社会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和广泛参与水利发展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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