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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灾后重建基金资金分配等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2月17日   来源:陕西日报

    受陕西省省长袁纯清委托,2月16日下午,常务副省长赵正永主持召开省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研究《中央财政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金陕西省包干资金分配方案》、《陕西省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陕西省人民政府2009年度立法计划》以及命名铜川市为省级卫生城市和宜君、佛坪、汉阴三县为省级卫生县城等事项。

    中央财政灾后恢复重建基金共安排陕西124.2亿元,已分批下达陕西35.8亿元,对这些资金,省财政已及时全部下拨宁强、略阳、勉县、陈仓四个重灾县区,有力地支持了重灾县区的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特别是在城乡住房、医疗卫生机构、中小学校的恢复重建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会议研究并原则通过了《中央财政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金陕西省包干资金分配方案》,决定对于中央财政专项基金对陕西包干的101.94亿元(含已按规定下拨的资金),按照“以县为主、包干使用”的原则切块下达到四个重灾县区,以县级政府为主体负责项目实施。会议要求,要按照城乡住房、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产业重建、防震减灾和生态修复的顺序,根据重建任务、建设进度及有关条件落实情况,结合其他已落实的建设资金统筹安排,切实做好协调和衔接工作,确保资金落实到位、项目尽快建成。要进一步增强质量安全意识,严格按规划、按标准施工,确保建设项目安全、经济、适用。省监察厅、发改委、财政厅、审计厅等部门要对恢复重建资金使用、项目建设等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资金的安全管理和有效使用,推动陕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三年任务、两年完成”目标的顺利实现。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陕西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明显改善,生活水平和质量逐步提高。但从整体来看,陕西残疾人在医疗卫生、康复、教育、就业等方面还存在一定困难,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长效机制还有待健全。会议审议《陕西省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时指出,残疾人事业是体现社会文明进步、构建和谐陕西的一件大事。要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完善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着力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确保残疾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最低生活保障、社会保险、住房保障和康复服务,不断改善残疾人生存生活状况,营造关爱、尊重、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氛围,使残疾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会议原则通过了《省政府2009年度立法计划》,同意将《陕西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条例》、《陕西省消防条例(修订)》、《陕西省行政责任追究办法》等作为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列入重点立法项目。会议强调,要按照科学立法、公开立法、民主立法的要求,认真贯彻上位法,紧密结合我省实际,深入调研、科学论证、加快进度,确保年度立法任务如期完成,为推进依法行政、构建和谐陕西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

    经研究讨论,会议决定以省政府名义命名铜川市为“陕西省卫生城市”,宜君、佛坪和汉阴县为“陕西省卫生县城”。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记者 杜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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