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陕西省审计厅获悉,截至2008年底,陕西省审计机关共对14943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其中审计设区市市长3人、省级部门党政厅级领导干部30人、县(区)委书记13人、县(区)长76人、设区市县处级部门党政领导干部1165人、乡镇党委书记1451人、乡镇长3583人、县级科级部门党政领导干部7617人;审计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1005人;共查出违规金额111.84亿元,其中属领导人员主管责任金额100.11亿元,直接责任金额11.73亿元。有关部门参考审计结果,撤职、降职52人,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处理99人。
陕西省高度重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目前,全省各级审计机关都成立了经济责任审计专职机构,配备专职人员,为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奠定了基础。各级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建立完善了经济责任审计的管理办法和制度,全省共制定规章、办法279个。这些办法、制度的实施,进一步推动陕西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走上了规范化发展轨道。省审计厅还与西安交大等高校成立课题组,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完成了《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模式的构建与应用》研究课题,并先后举办了10期经济责任审计培训班,全省80%的经济责任审计人员得到了培训。(崔春华 罗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