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自治区拟对各类市场评“星”定“级”,其中五星级将获得30万元奖励。4月6日,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对外发布《自治区星级信用市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向社会各界征求立法意见。
《办法》明确,区内工业消费品市场、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以及其他类型市场,只要满足开业1年以上,且市场运行良好、交易兴旺、管理规范等条件即可申报。星级市场设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自治区设立星级信用市场政府奖励专项资金,对认定为五星级信用市场一次性奖励30万元,四星级奖励20万元,三星级奖励10万元。
《办法》规定,对已认定的星级市场实行动态管理,表现不佳将被降星或撤星。有下列情况的,将撤销星级市场称号:市场发生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市场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恶性刑事案件的;被责令限期整改,但在整改期限内拒不改正的;市场因违法经营被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或被行政执法部门处罚的;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信用等级降低为D级的;市场设施陈旧破损,交易秩序混乱,卫生状况差,市场开办单位管理不到位的。(记者 瞿学江 实习生 苏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