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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推进农村医改扩大覆盖面 1700万农民受益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06月25日   来源: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

    2010年,黑龙江省将继续实施“三网四化五到位”的管理模式,确保2010年全省农村医改各项任务的如期完成。日前,黑龙江省卫生厅在肇东市召开全省农村医改工作现场推进会,督促各地市围绕98%的新农合参合率目标,不断扩大覆盖面,实现“应保尽保”;同时确保门诊统筹达80%以上,在80%的统筹地区实现即时结算和报销,让全省1700万农村群众“病有所医”。

    据了解,早在2005年,黑龙江省为构建完善的县、乡、村三级卫生服务网,在全国首家推出了“村级卫生规范化,乡村管理一体化,县乡医疗集团化,区域卫生和谐化”的“三网四化”管理模式。2009年,根据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又在“三网四化”基础上,出台了“确保五项重点改革任务到位”的指导意见。目前,村级卫生规范化已使绝大多数的村卫生所实现了机构设置、房屋设施、村医执业、诊疗行为、健康档案“五个规范化管理”;乡村管理一体化亦使大多数乡镇卫生院实现了机构设置、行政、人员、业务、药械、财务、绩效考核“七个一体化管理”。

    在此次全省农村医改现场推进会上,黑龙江省明确要求把农村医改作为当前医改工作的重心和核心,在“三网四化”的基础上,切实将新农合医疗制度建设、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等农村各项重点医改任务落实到位。在巩固新农合制度建设上,全省以县为单位新农合参合率须达到98%以上,门诊统筹达80%以上,在全省统筹区域内政策性住院报销比例达60%以上,最高支付限额达当地农民人均收入的6倍以上。对使用中草药、民族医药、中医适宜技术的农民,其报销比例给予一定程度的提高。

    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中,今年全省将着力于深化县、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以岗位聘用制为主要内容、人员能进能出的人事管理制度,签订聘用合同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须达到90%以上。为确保三级卫生服务网“网底”的牢不可破,今年全省将下大决心、花大财力,重点改革并建立健全农村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加大落实对乡村医生的补助政策,并对一体化管理的行政村卫生室按相应标准给予补助,其余部分将通过药事服务费和适宜诊疗服务项目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实行门诊总额付费方式、在新农合基金支出范围内给予补偿。

    在出席此次全省农村医改现场推进会上,黑龙江省政府副省长程幼东明确提出,在落实今年全省农村医改各项任务中,要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为突破口,改革现行体制,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能的“三个回归”,一是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回归到公益性质中;二是使基层医务人员回归到以提供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的防病治病的角色中;三是使农民患小病、常见病回归到基层医疗机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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