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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地区采取措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假行动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11月23日   来源:商务部网站

    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地各部门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完善工作措施,各项工作全面展开。

    各部门以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高发、无证生产和区域性质量问题较多、大宗出口商品生产加工集中地为重点,加强生产源头治理;以产品制造集中地、商品集散地、侵权行为高发地为重点,强化流通环节整治;以打击网络及手机上的影视、文学、音乐、游戏、地图、图书等侵权盗版为重点,加强互联网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以打击“套牌”生产销售授权品种、制售假劣林木种苗为重点,加强植物新品种权保护;以打击利用互联网销售假药、发布虚假药品信息为重点,强化药品监管;以提高重点口岸和货运、邮递等运输渠道查验比例为重点,斩断假冒侵权商品出口途径。同时,各部门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监督,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重点督办一批重大案件。公安部开展了“亮剑”行动,国家版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等继续开展“剑网行动”,文化部开展“平安亚运”行动,食品药品监管局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行动,其他部门也将组织开展一系列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

    各地都召开专题会议对专项行动作了全面部署,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狠抓工作落实、查办大要案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做到了专项行动有机构、有组织、有方案、有措施。北京市设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从知识产权、工商、版权等执法部门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建立了例会、信息报送、督导检查、执法协调和案件督办等制度,增强了工作合力。河北省结合当地实际,将汽车、摩托车、农机配件和箱包、纺织品、葡萄酒等重点产品,以及盗版光盘运输、藏匿、分发等重点环节细化落实到每个地市,突出了各地市的工作重点,进一步增强了工作的针对性。山东省确定了十项集中整治行动,即图书、音像制品市场集中整治、打击盗版软件市场集中整治、大宗商品进出口环节侵权行为集中整治、商标权保护集中整治、打击假冒专利和专利侵权集中整治、商务领域侵权行为集中整治、食品药品集中整治、种子农资等集中整治、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集中整治以及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集中行动,明确了牵头部门和责任分工,保障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自12月起,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成立督查组,赴重点地区检查指导,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专项行动更好地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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