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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改革委:加大市场价格监管力度 整肃市场秩序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11月24日   来源:发展改革委网站

依法加大市场价格监管力度
——三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精神

    《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提出了加强市场价格监管,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的要求。这是中央在全面分析当前价格形势和物价上涨原因的基础上,为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确定的一项针对性很强的政策措施。

    近段时间以来,以农产品为主的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较快,原因是多方面的。但种种迹象表明,一些游资和不法经营者采取欺诈、串通、哄抬、囤积等不正当手段操纵相关商品价格,是一些农产品价格上涨的直接推手。上半年绿豆价格快速上涨的背后,就有多家绿豆经营企业串通涨价的鬽影;目前柴油供应偏紧,经营者违规突破政府定价的行为时有发生,有的经营者甚至采取不开票、不做账、不结算等手段规避监管;棉花收购也遭游资恶性炒作,无照收购、无证加工现象较为突出,一些收购企业不具备相关准入资格,却大肆抢购哄抬价格。其他领域的价格违法行为也呈多发态势。这些违法违规行为推动了相关商品价格的上涨,背离价值规律和真实的市场供求关系,任其发展必将危害相关行业的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破坏市场机制运行,扰乱正常市场经济秩序,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影响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

    为了整肃市场秩序,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国务院《通知》要求,一方面要健全价格监管法规,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另一方面要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价格垄断执法,重点打击恶意囤积、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以及合谋涨价、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恶性炒作事件,维护市场和价格秩序。各地方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采取果断有力的措施,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包括:故意夸大供需矛盾,捏造、散布农产品受灾减产等虚假信息,制造市场紧张气氛的行为;自买自卖、内部倒手,制造交易假象的行为;大量囤积供应紧张的商品拒不销售,造成市场脱销恶意推高价格谋取暴利的行为;操纵电子交易市场价格,推动现货价格上涨的行为;利用工作会、联谊会召集同行合谋集体涨价的行为;经营者之间互相通报涨价信息,并采取默认一致的方式实施价格卡特尔的行为;以及行业协会以信息服务为名,组织协调经营者集体涨价的行为,等等。同时,要加大制裁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依法惩处,绝不让违法经营者在经济上得到好处。对性质恶劣、问题严重、影响极坏的典型案件,除给予经济处罚之外,还要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曝光,以儆效尤,保持对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坚决刹住这股恶性炒作和乱涨价之风,向全社会表明各级政府依法规范市场秩序的决心和信心。

    随着各项监管措施不断完善,监管部门打击力度不断加大,一些游资和不法经营者的恶性炒作、操纵价格行为可能更加隐蔽化和多样化,给价格监管设置新的障碍,提出新的挑战。各地方各部门特别是价格监管部门要与时俱进,进一步强化监管力量,完善监管机制,丰富监管手段,提高监管能力,探索适应市场经济发展新形势、新特点的监管方式,切实履行好监管市场价格行为、规范市场秩序的职责。对恶性炒作和价格违法行为的查处态度要更坚决,行动要更果断,措施要更得力,让恶性炒作和价格违法行为无处藏身,为保持消费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做出新的贡献。 

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稳定消费价格的政策措施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分析当前价格形势,研究部署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政策措施。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处理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调整经济结构和管理通胀预期关系的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采取措施发展生产、保障供应、强化监管,价格调控和监管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7月份以来,受国内外多种因素影响,以农产品为主的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较快,价格总水平逐月攀升,加大了城乡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的生活成本。 >>>详细阅读

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
国发〔2010〕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今年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处理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调整经济结构和管理通胀预期关系的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发展生产、保障供应、强化监管,保证了市场供应和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7月份以来,受国内外多种因素影响,以农产品为主的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较快,价格总水平逐月攀升,加大了城乡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的生活负担。 >>>详细阅读

发展改革委:切实把握好价格调控监管的原则要求

图表:发展改革委要求各地价格部门迅速行动调控物价。新华社 发

    根据这次消费价格上涨的原因和特点,《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提出了“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综合施策、重点治理,保障民生、稳定预期”的原则要求,强调要坚持扶持生产、保障供应与抑制不合理需求相结合,实施短期应急措施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理顺价格关系与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相结合,维护企业正常经营活动与打击价格违法行为相结合。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价格调控和监管工作的重要依据,我们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在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 >>>详细阅读

发改委:我国有能力有条件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今年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处理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调整经济结构和管理通胀预期关系的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发展生产、保障供应、强化监管,保证了市场供应和价格的平稳运行。7月份以来,受国内外多种因素影响,以农产品为主的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较快,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也引发了部分居民对通货膨胀的担忧。这种担心可以理解,但是我们也可以有把握地说,目前我国完全有能力有条件保持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 >>>详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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