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切实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内蒙古自治区人口计生委、综治委、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在鄂尔多斯市被确定为全国均等化试点的基础上,再确定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等16个旗县市区为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开展流动人口体制机制创新和计划生育均等化服务试点工作。
这16个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分别是: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城区、玉泉区、回民区,包头市青山区、九原区,呼伦贝尔市满洲里市、海拉尔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通辽市霍林郭勒市,赤峰市红山区,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乌海市海勃湾区,阿拉善盟阿拉善经济开发区。
试点工作按照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公平对待、服务至上、合理引导、完善管理”的方针,以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为核心,通过试点先行,以点带面,分步实施,逐步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运行机制,切实保障流动人口的基本权利和发展权利,促进全区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