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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65个县实施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12月08日 13时59分   来源:甘肃日报

    “每月65元养老金,已经领了快一年了。”在永昌县新城子镇,70岁高龄的赵仲勇老人手里拿着绿皮的新农保存折,笑呵呵地说:“咱农民也能和城里人一样,月月领上养老金哩。”

    甘肃省65个县启动实施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涉及全省城乡居民1802.5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69.23%,其中,新农保覆盖面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分别超出全国平均水平9.79和16.08个百分点。截至10月底,全省首批、藏区和第二批34个新农保试点县参保人数已达到333.09万人,其中领取人数达到69.59万人。第一批试点的参保巩固率达到94.86%,藏区达到94.49%,第二批达到93.86%。第三批新农保试点和65个县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今年7月启动后,正在积极推进。

    为了宣传好这项政策,各地通过悬挂横幅标语、制作电视短片、分发宣传材料、编写工作简报等形式,广泛宣传政策和制度。并组织业务人员、机关干部和大学生村官深入田间地头,帮助农民群众算“经济账”、“实惠账”和“道德账”。参加新农保领取养老金的农民成了这项惠民政策最好的宣传员,从“要我参保”转为“我要参保”。各试点县逐村、逐户核实人口底数和参保对象,普遍建立了人社、财政、公安、民政、计生、残联等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建立了享受待遇人员公示监督机制,建立了对家庭人口核准、加盖印章的责任机制。

    在试点过程中,甘肃省合理确定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分担的筹资标准。中央财政对60周岁以上参保人员补助支付基础养老金,省级财政对参保人员补助了缴费补贴,市、县财政对重度残疾人、计生两户等给予缴费补贴。各试点县及时将中央、省、市、县财政补贴资金全部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对养老金发放实行公示和登记造册制度,坚持“事前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有效防止了冒领、骗取养老金现象的发生。(记者卢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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