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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积极探索公立医院改革新机制 推行医药分开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07月10日 10时25分   来源:青海省人民政府网站

    今年,青海省将着力从破除以药补医,推行医药分开,完善补偿机制,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等方面入手,深入推进试点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全面推开县级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切实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一是从四个方面深入推进试点城市公立医院改革。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从今年4月起,全面取消西宁市和格尔木市医疗服务总院、医疗集团药品加成,实行基本药物、非基本药物和一般医用耗材零差率销售,取消药品加成后的经费缺口由省市财政各按50%补助,并从明年起纳入两市财政预算,统筹安排;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适当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查费、手术费、护理费等医疗服务价格,降低检验检查类项目价格,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纳入城乡居民医保支付政策范围;落实专项补助经费。对试点公立医院的人员经费、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由同级财政按规定拨付,经常性收支差额由同级财政给予补助。试点城市政府要落实医院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的经费补助政策。并对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紧急救治、救灾、援外等经费予以保障;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完善院长聘任制,实行因需设岗、全员聘用、竞聘上岗、合同管理。完善岗位管理,实行绩效工资,做到以岗定薪、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收入分配向技术骨干、学科带头人、临床医师和一线护士倾斜,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二是在青海省所有县(市)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上半年对14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成果进行巩固、完善和提升,下半年在青海省69所县级公立医院全面推开综合改革工作。重点是:全部取消县级公立医院药品加成,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降低检验检查类服务项目价格,合理提高诊查费、手术费、护理费;全面推行住院及门诊大病按病种付费,积极探索按人头付费、总额预付等支付方式改革。以服务人口总量为基数,兼顾服务半径等因素,核定县级公立医院人员配备总量;建立稳定长效的经费补偿机制,全面推行全员聘用、竞聘上岗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院长实行公开竞聘。同时切实加强医院能力建设、骨干人才培养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年内基本完成改革任务。

    三是开展公立医院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试点。在西宁市、格尔木市医疗总院、医疗集团和14所县级试点公立医院率先开展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试点,在保洁、保安、洗涤、食堂、水电、房产设备维修和垃圾运送等领域,通过组建医疗卫生后勤服务公司、实行服务外包、后勤独立运行等形式和途径进行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试点,降低医院运行成本,提高医院现代化、科学化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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