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青海省民政厅会同省财政厅、省慈善总会下发了《关于下拨玉树地震灾区受灾群众过冬取暖补助资金的通知》,向玉树灾区安排2012年受灾群众过冬取暖补助资金6368.22万元。
玉树地震中一般灾区经过两年的恢复重建,已基本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此次冬季取暖补助对象主要为玉树县结古镇及11个建委会覆盖范围内的受灾群众,剔除干部职工和个体工商户后,共计为25151户78620名受灾群众发放补助,补助时间从2012年10月15日至2013年5月15日(共7个月),为每人一次性发放取暖补助810元。
为确保这项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确保玉树灾区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省民政厅要求玉树州民政部门结合“搬新家、拆帐篷、清环境”工作,认真做好资金发放工作、明确下拨资金用途、严格发放程序,并协调有关部门保证燃料市场供应,确保价格平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