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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在滨海新区试点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3年05月04日 08时38分   来源:天津日报

    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和市政府批准,日前,天津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在滨海新区正式启动。此次改革试点工作共涉及新区1.5万名中小学教师。

    据介绍,这次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主要有四项新举措:

    打通了教师职业发展通道。打破了实施20多年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体系,将原来相互独立的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在职称等级上,改变了原来中学教师最高等级为副高级、小学教师最高等级为中级的规定,首次设置正高级教师职称,拓展了中小学教师的职业发展空间。

    进一步完善了评审标准。对原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的基本标准条件进行了修订,更加突出中小学教师的职业特点,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改变了原来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强调学历和学术成果的倾向,把工作实绩作为评价的重要依据,提高评价的科学性。

    创新了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完善评委会组织管理办法,健全工作程序和评审规则,建立评审专家责任制。评价采取水平测试、说课讲课、面试答辩、专家评议等多种方式,增强评价结果的公信力。

    实现了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的有效衔接。强化职称的评价功能,将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作为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根据中小学岗位设置的有关规定,科学设置中小学教师岗位,发挥学校用人的主体作用,实现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和岗位聘用的统一,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和教师资源的均衡配置。(记者 廖晨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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