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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基本医疗卫生制度首次作为公共产品提供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4月06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4月6日电(记者 刘铮、韩洁)6日公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实现全体人民病有所医。

    《意见》强调,坚持医药卫生事业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以保障人民健康为中心,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从改革方案设计、卫生制度建立到服务体系建设都要遵循公益性的原则。

    财政部科研所所长贾康表示,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这是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重大转变,也是在医疗卫生领域明确和强调政府责任的理论基点和决策依据。

    贾康说,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符合公共产品的基本特征,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体社会成员的和谐不可或缺,而市场又不能有效提供,政府理应成为主要提供者。经过30年改革开放,我国财政经济实力显著增强,为将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意见》提出,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国家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从2009年起,逐步向城乡居民统一提供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效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及其危险因素,进一步提高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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