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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协定》28日在北京正式签署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4月28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4月28日电(记者谭晶晶 朱立毅)中国与秘鲁两国28日在北京正式签署《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协定》。国家副主席习近平和秘鲁第一副总统路易斯·詹彼得里共同见证签字仪式。

    这是中国与拉美国家签署的首个一揽子自贸协定。商务部副部长易小准与秘鲁外贸旅游部部长梅塞德斯·阿劳斯分别代表两国政府在人民大会堂签署这一协定。

    记者从商务部了解到,中秘自贸协定覆盖领域广、开放水平高。在货物贸易方面,中秘双方将对各自90%以上的产品分阶段实施零关税,中国的轻工、电子、家电、机械、汽车、化工、蔬菜、水果等众多产品和秘鲁的鱼粉、矿产品、水果、鱼类等产品都将从降税安排中获益。

    在服务贸易方面,双方将在各自对世贸组织承诺的基础上,相互进一步开放服务部门。在投资方面,双方将相互给予对方投资者及其投资以准入后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和公平公正待遇,鼓励双边投资并为其提供便利等。

    与此同时,双方还在知识产权、贸易救济、原产地规则、海关程序、技术性贸易壁垒、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等众多领域达成广泛共识。

    商务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中秘自贸协定的签署是两国关系发展史上新的里程碑,将进一步增进两国传统友谊,深化经贸合作。特别是在全球金融危机影响进一步加深的背景下,中秘签署自贸协定向外界发出了两国深化合作、共度时艰的积极信号,表明了两国坚持对外开放、反对贸易保护的坚定决心。协定的签署和实施将为两国共同应对世界金融危机、促进本国经济增长发挥重要作用,也将为中秘战略伙伴关系进一步增添实质性内涵。

    据悉,中秘自贸协定谈判始于2007年9月7日,国家主席胡锦涛主席在悉尼出席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期间,与秘鲁总统加西亚共同宣布启动。经过8轮谈判和一次工作组会议,2008年11月19日,胡锦涛主席在对秘鲁进行国事访问期间,与加西亚总统共同宣布中国-秘鲁自贸协定谈判成功结束。

    中秘两国经济互补性强,近年来经贸关系发展迅速。目前,中国是秘鲁第二大贸易伙伴,秘鲁是中国在拉美第七大贸易伙伴。据中国海关统计,2008年双边贸易额达75亿美元,同比增长24%。

    据了解,截至目前,中国已与东盟、智利、巴基斯坦、新西兰、新加坡、秘鲁签订了自贸协定;正在与澳大利亚、海湾合作委员会(包括沙特阿拉伯、科威特、阿联酋、阿曼、卡塔尔和巴林6国)、冰岛、挪威、哥斯达黎加、南部非洲关税同盟等国家和地区进行自贸区谈判。

中秘自贸协定成为我国与拉美国家的第一个一揽子自贸协定

    新华社北京4月28日电(记者朱立毅、谭晶晶)商务部国际司负责人28日在谈及刚刚签署的《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协定》时表示,这一自贸协定涵盖领域广,开放水平高,是我国与拉美国家签署的第一个一揽子自贸协定。

    这位负责人表示,中秘自贸协定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原产地规则、海关程序、技术性贸易壁垒、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争端解决、贸易救济、机构问题、知识产权、地理标识、合作等内容,是我国与拉美国家达成的第一个一揽子的自由贸易协定。

    他说,协定既照顾了我国对自由贸易协定的高标准要求,也照顾了秘方的各项关注;既保护了双方的敏感产品和产业,也为各自优势产品和产业进入对方市场创造了良好条件。

    在货物贸易方面,中秘双方将对各自90%以上的产品分阶段实施零关税。中秘两国的全部货物产品将分为五类实施关税减让。协定实施后,中方的轻工、电子、家电、机械、汽车、化工、蔬菜、水果等产品和秘方的鱼粉、矿产品、水果、鱼类等产品将从中获益。

    在服务贸易方面,在各自对WTO承诺的基础上,秘方将在采矿、研发、中文教育、中医、武术等部门进一步对中方开放,中方则在采矿、咨询、翻译、体育、旅游等部门对秘方进一步开放。为便利两国人员来往,协定为商务人员临时入境建立了透明标准和简化程序。

    在投资方面,中秘双方相互给予对方投资者及其投资以准入后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和公平公正待遇;鼓励双边投资并为其提供便利;规定除非为公共利益并经法定程序不得进行征收,一旦征收应当按照公平市场价值给予投资者补偿;保证投资和收益的自由汇出;建立了以投资者-东道国仲裁为特色的投资争端解决机制。

    在原产地规则方面,自贸协定制定了以税则归类改变标准为主、区域价值含量标准为辅的货物原产地判定标准,并就原产地证书、享受优惠关税货物通关要求、原产地核查和原产地委员会职能等作了规定。

    在贸易便利化、海关合作、风险管理与货物放行等方面,自贸协定进一步简化和协调双方海关程序,确保两国海关及行政程序实施一致与透明,确保货物和运输工具高效快捷的运转与通关,便利双边贸易,并促进双方海关的其他合作。

    中秘自贸协定重申双方在WTO框架下的有关权利和义务,一方制定和实施的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不对双边贸易造成不必要的障碍。另外,双方将加强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计量、风险评估、病虫害非疫区和低流行区的认可、透明度等方面的合作和交流。建立相关合作机制,推动双方产品的市场准入。

    中国和秘鲁都是具有悠久历史和民间传统的国家。双方在协定中同意在各自法律法规框架内开展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交流与合作,采取适当措施保护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传统。

    在地理标志方面,秘鲁将对我国22种产品提供地理标志保护,分别是:安溪铁观音、绍兴酒、涪陵榨菜、宁夏枸杞、景德镇瓷器、镇江香醋、普洱茶、西湖龙井茶、金华火腿、山西老陈醋、宣威火腿、龙泉青瓷、宜兴紫砂、库尔勒香梨、岷县当归、文山三七、五常大米、通江银耳、巴马香猪、泰和乌鸡、福鼎四季柚、南京云锦。我国将对秘鲁的皮斯科酒、楚鲁卡纳斯陶瓷、库斯科大粒白玉米和伊卡帕拉菜豆等4种产品提供地理标志保护。

花絮:《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协定》诞生的背后

    新华社北京4月28日电(记者朱立毅、谭晶晶)餐桌上能发现极具中国特色的肉丝面、粽子和饺子;公园里每天有一大群人打太极拳;名为“CHIFA(吃饭)”的中国餐馆处处可见……这就是在地球另一半的秘鲁。28日,《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协定》在北京签署,从而使这个人口中十分之一为华裔的国家成为第一个与我国签署一揽子自贸协定的拉美国家。

    2007年11月12日,中国-秘鲁自贸区第一次工作组会议在北京举行,中秘自贸区谈判的大幕正式拉开。一年之后的2008年11月12日,中国-秘鲁自贸区第七轮谈判最后一次电话会议结束,谈判实质结束。回顾当初双方代表团团长一致同意“争取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完成谈判”的情景,这“一年之约”竟分毫不差地圆满兑现了。

    秘鲁与中国相距遥远,分属东西半球和南北半球,秘鲁首都利马的晚上零点就是北京第二天的中午12点。在中秘自贸协定紧张的谈判过程中,中方谈判人员有时坐上北京时间凌晨起飞的飞机,经西班牙、巴西,经过近35个小时后,在当地时间晚上11点多抵达利马,与在北京起飞时仍属同一天。这被中方谈判人员戏称为“最长的一天”。

    由于拥有大量华裔,武术、中医等中华文化瑰宝在秘鲁也影响深远,市场巨大。为进一步推广我国的中医、武术等传统服务产业,同时为中医、武术在秘鲁创造一个更为稳定、健康的发展环境,中方在中秘服务贸易谈判中一开始便将这两项作为重点向秘方提出。

    几经磋商,几番交换,在最后一轮谈判中,秘方终于同意将中医、武术列入服务贸易承诺表,并承诺给予我国国民待遇。这在我国与外国签署的自贸协定中绝无仅有。

    与中国一样,秘鲁也是一个拥有悠久历史的国家,“皮斯科酒”(PISCO)是秘鲁人引以为傲的一种蒸馏葡萄酒,加上柠檬汁、蛋清、白糖、桂皮粉,便是秘鲁的“国饮”——“酸皮斯科”(PISCO SOUR)。秘鲁的近邻智利也产皮斯科酒,但皮斯科城在秘鲁,所以秘鲁人一直以“皮斯科”的正宗唯一原产地自居。

    实际上,秘鲁向中国抛来“自贸橄榄枝”的起因之一便是这个“皮斯科”。秘方要求中方对秘鲁的皮斯科酒等产品提供地理标志保护,中方顺势提出秘方也应保护中国的特产。

    经过反复协商,中方承诺对秘鲁的皮斯科酒、楚鲁卡纳斯陶瓷、库斯科大粒白玉米、伊卡帕拉菜豆等4种特色产品提供地理标志保护,而秘鲁则承诺对我国的安溪铁观音、绍兴酒、涪陵榨菜等22种产品提供地理标志保护,谈判结果可谓各得其所,皆大欢喜。

    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谈判在哥全面展开

    1月19-21日,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首轮谈判在哥首都圣何塞举行。经磋商,双方就自贸协定谈判框架、货物贸易关税减让模式和服务贸易谈判模式等基本达成共识,并就原产地规则、技术性贸易壁垒、卫生和植物卫生检疫、争端解决、贸易救济、知识产权以及合作等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

    中国与新加坡签署自由贸易协定与劳务合作备忘录

    新华社北京10月23日电(记者王优玲)中国与新加坡于23日在北京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同时,双方还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关于双边劳务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中国―新加坡自由贸易区谈判启动于2006年8月,经过8轮艰苦而坦诚的磋商,双方于2008年9月圆满结束谈判。《协定》涵盖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人员流动、海关程序等诸多领域,是一份内容全面的自由贸易协定。双方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快了贸易自由化进程,拓展了双边自由贸易关系与经贸合作的深度与广度。

    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2008年10月1日正式生效

    7月24日,新西兰议会以104票赞成、17票反对的压倒性多数通过了中新双方4月7日于北京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待这一决定获新西兰总督批准后,双方需要履行的国内程序即告完成,《协定》将于2008年10月1日正式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是我国与其他国家签署的第一个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等诸多领域的全面自由贸易协定,也是我国与发达国家达成的第一个自由贸易协定。

 
 
 相关链接
· 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批准中秘民商事司法协助条约
· 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中秘民商事司法协助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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