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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总署:统一发放所有新闻单位的记者证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11月11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11月11日电(记者 璩静)今年2月,新闻出版总署启动了自1987年以来第4次统一换发新闻记者证工作。记者获悉,截止到11月6日,新闻出版总署已向全国包括通讯社、报社、新闻性期刊出版单位、广播电台、电视台、新闻电影制片厂等单位发放记者证87413个,新闻单位正申请办理记者证87977个,预计此次换发记者证总量将超20万个。

    新闻记者证是中国境内新闻记者从事新闻采访的唯一合法证件,由国务院授权新闻出版总署审核、发放、备案和管理。通过此次换发,全国将实现通讯社、报纸、期刊、广播、电视等所有新闻单位记者证的统一。所有符合规定的新闻采编人员,将统一申领新闻出版总署印制、核发的记者证。社会公众可以方便地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查验记者证的真伪,从而更好地维护新闻记者和新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新修订的《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新闻采编人员记者证每5年换发一次。

    为宣传新版新闻记者证,新闻出版总署首次制作了公益广告,旨在树立新闻记者良好职业形象,提高新版新闻记者证社会认同感,加强全社会对新闻记者的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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