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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政府近日出台引导鼓励农民工回乡创业意见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12月20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兰州12月20日电(记者连振祥)甘肃省政府近日出台引导鼓励农民工回乡创业意见,从优化创业环境、强化扶持政策等环节入手,帮助农民工选择项目,引导其创业,以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甘肃省提出,凡是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和限制的行业和领域,回乡创业者均可进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不得自行设置限制条件,政府将在降低注册资本限额、工商登记、租借房、简化办事程序、减免税费、解决用地以及信息引导等方面给予扶持。

    据了解,在农民工创业中,甘肃各级政府将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指导帮助回乡农民工选准选好创业项目,鼓励引导农民工创办农业专业合作社,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并且以甘肃振兴装备制造业为契机发展装备制造业配套配件企业。另外还将引导回乡创业农民工在运输、商贸、餐饮、旅游等领域发展个体私营企业,着力发展文化旅游、现代物流、社区服务等现代服务业。主动承接东部发达地区产业梯度转移,大力发展纺织服装、电子产品等劳动密集型加工产业。

    对农民工回乡创业,甘肃省将提供小额担保贷款支持,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5万元,期限为3年。对于符合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吸纳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失业人员超过当年职工总数30%以上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各级政府将对回乡农民工创办的符合农业产业化贴息条件的企业,优先给予贴息,并适当降低贴息审批条件。农民工在贫困地区创办企业,符合扶贫贷款贴息条件的,优先给予扶贫项目贷款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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