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今日中国>> 中国要闻
 
山东:2010年将对新能源汽车推广给予财政补贴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12月25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济南12月25日电(记者 袁军宝)山东省近日提出,自2010年起,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新能源汽车研发生产和示范推广,对购买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新能源汽车的将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

    山东省新能源汽车财政扶持范围为:承担新能源汽车整车及关键零部件研发的山东省内生产企业,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城市进行的试点,在公共交通、出租、公务、环卫和邮政等公共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在5A级旅游景区推广应用新能源观光车。

    在扶持新能源汽车企业方面,山东将采取财政奖励的方式,扶持新能源汽车高新技术产业化,主要支持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以及动力电池、驱动电机及控制系统等关键零部件的产业化。

    在新能源汽车推广上,山东将对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补贴标准主要依据其与同类传统动力汽车的基础差价。获补贴的新能源车必须纳入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混合动力乘用车和轻型商务车与同类传统车型相比节油率必须达到5%以上,混合动力客车的节油率必须达到10%以上。

 
 
 相关链接
· 吉林省新能源汽车产业联盟:产学研结合成果共享
· 上海公布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
· 北京在未来几年将打造国内领先的新能源汽车产业
· 重庆市对购买新能源汽车实施财政补贴
· 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化发展存在诸多制约因素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