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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总工会提出必须强化政府职业病监管责任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01月25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昆明1月25日电(记者 杨跃萍、伍晓阳)云南省总工会在云南省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提出:政府监管不到位,是导致职业病危害形势严峻的重要原因之一,为了保障职工职业健康安全,必须强化政府职业病监管责任。

    据了解,近年职业病发病率呈上升趋势,职业病群发事件不断发生,职业病危害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和谐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

    云南省总工会调查分析表明,多重因素导致职业病危害形势严峻,其中政府监管存在诸多“不到位”:

    ——对劳动与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监督执行不到位。大量的小企业、小作坊、小矿山劳动用工都没有与职工尤其是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不给农民工办理任何保险,未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缺乏有效的劳动防护措施,相当部分成为职业病防治的“盲区”和危害的“重灾区”,导致农民工因职业病工伤索赔难度加大;

    ——相关部门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惩处不力,工作互相推诿,导致职业病防治存在监管漏洞;

    ——一些地方政府领导片面追求政绩,降低招商引资门槛,使一些未经职业卫生审查的建设项目违法立项,一些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和材料仍然继续使用,职业病危害没有从源头上得到控制;

    ——一些地方职业卫生服务费不足,职业卫生服务的技术与手段落后,防病能力滞后于经济发展等。

    云南省总工会认为,强化政府监管是职业病防治的关键,建议各级政府将职业病防治列为政府政绩考核内容,对职业病防治监控不力、工作不作为的有关部门实行严厉的行政问责;同时,应实行拉网式排查,对存在重大职业病及安全隐患的生产企业进行专项整治,严格监督控制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加大对非法生产、非法用工、没有给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劳动防护条件的企业及企业主处罚力度,提高违法生产成本。此外,各级政府要严格治理企业的工作环境,督促企业加大对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投入和规范化建设,并加快职业卫生防治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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