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沈阳5月19日电(记者 范春生)目前,东北三省已经建立起行政违法案件查处合作机制,这意味着在这三省范围内,对行政处罚持异议的群众,可以进行异地投诉。这是记者从辽宁省人民政府法制部门获悉的。
早在2006年7月,辽吉黑三省曾签署《东北三省政府立法协作框架协议》,这个举动开创了我国区域性立法协作框架的先河。去年底,东北三省首届政府法制工作协作会议在沈阳召开,在总结已开展多年的东北三省立法协作成功经验基础上,将协作扩大到政府法制工作全部内容。东北三省在这次会议上达成一致:建立违法行政案件查处合作机制,确保在同一种行政违法行为处理上的规范、统一。
按规定,东北三省群众可异地投诉的内容包括:行政执法单位及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实施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征用等具体行政行为,超越法定权限、适用法律依据不正确、违反法定程序等问题。另外,东北三省各级政府及所属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内容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与有关政策及上级机关有关规定相违背或超越法定职权制发文件等也可以举报。
对外省投诉举报行政执法违法案件的,县(市)、区级政府法制部门受理的,由市级政府法制部门负责移送到被投诉单位所在省份政府法制办;市级和省级政府法制部门受理的,可直接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