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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改革委主任:我国基本医疗保障覆盖12.59亿人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12月22日   来源:新华社

我国基本医疗保障已覆盖12.59亿人

    新华社北京12月22日电(记者 黄小希)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张平22日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时表示,截至10月底,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数增加到4.24亿人;新农合参合率持续稳定在90%以上,参合人数达到8.35亿人。

    张平介绍,医改实施以来,我国着力扩大医保覆盖面,从制度上实现基本医保全覆盖。提前一年在全国范围内推开城镇居民医保,将在校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医保范围。中央投入509亿元,解决了历史遗留的600多万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保问题,同时统筹解决了200多万其他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参保问题。4573万农民工也已纳入城镇职工医保范围。

    除了扩大医保覆盖面,我国还不断提高保障水平,保障范围从重点保大病逐步向门诊小病延伸。据张平介绍,2010年,各级政府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120元,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普遍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左右,多数地区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5%、60%和60%。

    与此同时,我国不断完善城乡救助制度。2010年中央财政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资金达到110亿元,比2008年翻了一番。截至9月底,今年已累计资助4912万人参保参合,直接救助1026万人次。今年6月还启动了提高农村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等重大疾病保障水平试点工作,尽力为不幸儿童和家庭提供帮助,已保障2300多名农村儿童患者得到及时救治。

    为提高经办管理和服务水平,方便群众就医结算,我国大力推广“一卡通”等办法,90.6%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地区实现了医疗费用即时结算;89.1%的新农合统筹地区首先实现县域内医疗费用的即时结算,并分别有1/2和1/3的统筹地区实现了地市级和省级医疗费用即时结算。

    张平表示,在巩固覆盖面的基础上,我国将进一步提高医保保障水平和服务水平,2011年三项基本医保参保(合)率均达到90%以上。普遍开展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门诊统筹,重点减轻群众门诊大额医疗费用负担。逐步实现医保缴费年限在各地互认,推进大范围联网和就医“一卡通”。

    此外,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城乡统筹,整合医保经办管理资源,逐步解决重复参保问题。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切实发挥医疗保险对医疗费用和医疗质量的控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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