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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提高建筑消防设施配置 加大消防预警措施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2年01月31日 17时38分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上海1月31日电(陆文军、瞿豪)从1月31日召开的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上海将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定》,全面提升上海建筑消防设施配置,特别加大了对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学校宿舍等重要建筑的消防预警措施。

    上海市消防局总工程师顾金龙介绍,建筑消防设施是建筑消防安全的重要保障,是城市防灾体系的重要组成。本次上海立新规加强建筑消防设施配备,对于及时发现并扑灭初期火灾、传递预警信息以及人员疏散作用重要。

    新规定明确,未来上海的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托儿所、寄宿制学校等的住宿场所和活动场所,应当安装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据悉,上海市、区两级政府将为此项消防设施增配提供1亿多元的补贴。

    此外,新规定明确,已交付使用的高层住宅,经业主大会同意,可以结合住宅的修缮,增设应急广播、报警装置以及相应的消防设施。并鼓励在居民住宅内安装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在三层及以上的老式砖木结构居民住宅楼的共用部分安装简易水喷淋装置。

    新规定还要求,消防控制室应当配备具有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进行职守,值班人员应该严格遵守各项操作流程。

    另据介绍,上海消防部门将在年内对上海全市700幢20年以上房龄的高层住宅楼设置简易喷淋系统、报警装置和消防警示标识,推进老旧高层建筑的消防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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