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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实施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3年07月03日 18时54分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7月3日电(记者杜宇)我国将实施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力争用3年时间实现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改善以船为家渔民居住条件,推进水域生态环境保护。这是记者3日从住房城乡建设部获悉的。

    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实施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的指导意见》近日出台。

    《指导意见》要求,在尊重渔民意愿和方便渔民生产生活的前提下,多渠道支持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要将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纳入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范围,合理选择新建、翻建、扩建、修缮加固、补助购房等多种安置方式。

    根据《指导意见》,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资金以渔户自筹为主,中央和地方政府适当补助,并通过银行信贷和社会捐助等多渠道筹集。

    中央对无房户、D级危房户和临时房户户均补助2万元,C级危房户和既有房屋不属于危房但住房面积狭小户户均补助7500元。省级人民政府配套补助资金不低于中央补助资金的50%。国家补助的基本户型建筑面积为60平方米。

    2010年12月31日前登记在册的渔户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方可列为补助对象:一是长期以渔船(含居住船或兼用船)为居所;二是无自有住房或居住危房、临时房、住房面积狭小(人均面积低于13平方米),且无法纳入现有城镇住房保障和农村危房改造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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