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04-14 11:16 来源: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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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3月19日召开动员大会,部署开展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以来,全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全面行动,组织执法力量,截止目前共检查生产企业、经营、使用单位444家,责令整改132家,其中生产企业53家,责令整改15家;经营企业296家,责令整改84家,停业无证经营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4家;使用单位132家,责令整改33家。投诉举报20件,立案查处17件;日常监督检查发现一家医疗机构使用1批体外诊断试剂已过期,已立案查处,案件均在办理之中。

    此次专项行动一是整治虚假注册申报行为,重点整治第二、三类医疗器械首次注册申请不真实行为,按照规定开展对生产企业提交的第二、三类医疗器械首次注册申请资料和样品生产过程的真实性组织核查,对注册环节有因举报进行重点核查。二是整治违规生产行为,重点整治一次性使用输注器具、一次性使用导尿管(包)使用不符合标准的原材料生产和未按要求灭菌,避孕套未经备案擅自委托生产,血液透析用浓缩物不按标准出厂检验等行为。三是整治非法经营行为,重点整治以体验式方式未经许可擅自销售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无证经营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助听器,未按要求贮存和运输体外诊断试剂等行为。四是整治夸大宣传行为,重点整治腰腿痛、近视眼、糖尿病和高血压等贴敷类、物理治疗类医疗器械进行违法宣传;未经审批或篡改审批内容擅自发布违法广告,夸大产品功效和适用范围;利用医疗科研院所或以专家、患者名义和形象作功效证明等进行违法广告宣传等行为。五是整治使用无证产品行为,重点整治医疗机构使用无证体外诊断试剂的行为。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欢迎社会公众、消费者通过12331投诉举报专线电话,对有关医疗器械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加大投诉举报的查处力度,做到有报必回,有案必查。  

责任编辑: 郭晓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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