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设立青海商务发展基金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05-18 10:13 来源: 青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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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日,记者从2014清食展“中外合作项目签约仪式”上获悉,为适应财税体制改革要求,促进青海省商贸流通和服务业发展,青海省设立了青海商务发展基金。 

基金设立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和“先易后难,分步实施,尽快运作”的原则设立。资金主要来源是财政专项资金、吸引省内部分有投资意向的企业资金、引进国内相关企业资金。青海商务发展基金以货币形式注册,分两步实施,第一步,基金规模暂定为5000万元,全部由省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构成;第二步,扩充部分内贸发展专项资金,吸收省内外相关企业资金,将扩大注册资本。在基金运营管理上,对首期设立的5000万元基金,组建由省商务厅和省财政厅等部门组成的基金管理委员会,通过制定基金管理办法,依此进行基金运营管理;对扩充后设立的基金,通过组建青海商务发展基金管理公司,依据市场化运行原则,建立风险管理机制,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经营方式进行基金运营。

基金成立以后开展股权投资、购买理财产品、开展投融资等业务,主要采取阶段参股的方式支持省内外经贸、流通、贸易、服务以及会展业和高新技术产业进行股权投资,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带动企业和社会资金投入,促进青海省开放型经济发展和商贸流通及服务贸易结构调整、产业升级,推动青海省商务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 刘啸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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