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政放权应有法治保障 职能转变多给市场耐心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07-10 14:24 来源: 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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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9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围绕推进简政放权,通过了相关法律修正案草案和行政法规修改决定。会议指出,按照政府工作报告部署,为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公平竞争,今年以来国务院又取消和下放了一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有些涉及法律法规修改,要及时跟进,使简政放权有法治保障。(7月9日中国政府网)

    此次常务会议通过了政府采购法、注册会计师法等5部法律修正案草案和国务院关于对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等21部行政法规进行修改的决定草案,确定将法律修正案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两个草案共修改了涉及审批项目取消、下放的67个条款,并完善了政府部门事中事后监管职责。另外,两个草案还提出取消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乙级资格认定等3项审批项目。

    显而易见,本届政府在简政放权的改革道路上正不断提速。据统计,自2013年4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第一批先行取消和下放71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以来,在此后短短半年多时间内,新一届政府先后取消和下放了共计300多条行政审批事项。

    而按照李克强总理此前作出的“现在国务院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还有1700多项,本届政府下决心要再削减三分之一以上”的承诺,旨在推动简政放权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显然还远未结束,也显然让人们还有更多期许。

    在就此话题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政府研究所所长于安就明确表示,“这是意料之中的一件好事。”

    于安表示,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目前的改革正走在一条正确的法治化轨道上。“过去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我们的政府更多时候是采取行政性措施,以意见、通知等其他方式避开法律,而本届政府主政以来,表现出对法律的极大尊重,通过立法先行或法律的修订,来实现改革的目的,不仅维护了法律尊严,提高了未来的可预见性,更重要的是,将会使改革措施得到社会更高程度的认可。”

    事实上,在推进各项改革的过程中,本届政府都十分重视改革要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呼应。就在9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还特别强调:“政府要让老百姓更有安全感。”

    今年以来,国务院又取消和下放了一批行政审批项目,9日的常务会议研究讨论了改革所涉法律法规的修改事项。讨论中,个别部门负责人也表示了担心,认为部分条目的删除会弱化政府监管,损害消费者权益。

    对此,李克强指出,“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理念值得肯定,但如何维护权益,还需要“转变观念”。维护消费者权益,并不是通过行政审批和控制价格来实现的。“30年前,我们对所有商品都严控价格,结果消费者的选择越来越少。现在通过改革,大部分商品的价格都随行就市,消费者自己就会选择最物美价廉的商品。”他说。

    李克强要求相关部门要探索“市场调节基础上的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都是为了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要维护消费者的权益,而不是维护部门的权力。”

    对于这一改革方向和工作思路,于安同样表示出极大赞赏和认同。他认为,政府职能转变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从过去的行政干预转变为社会的自我规制,而这是一个需要不断试真试伪、自然简化的过程。与社会自我规制不同的是,行政干预是运用国家力量一步到位,但效果如何不好说,比如行政执法部门不廉洁、不专业,以及由此导致的社会不合作。所以,取消行政审批正是基于这样一种现象。

    “社会自我规制是一个带有自发性的机制,不能指望这个机制一步到位。在这个过程中,可能会在一段时期内出现真空或暂时混乱,在这个运行机制成熟前,需要有一个自我完善的周期。如果自我完善周期超越了社会容忍的底线,社会自治的能力不像人们想象中的好,比如社会伦理水平不高等等,可能需要行政机关再进行规制,但对此要保持足够的耐心,这中间一定要有一个试验周期。”于安说。(记者 余瀛波) 

责任编辑: 郭晓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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