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全面部署新形势下水利财务工作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07-16 13:20 来源: 水利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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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4日,水利部召开全国水利财务工作视频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总结近年来水利财务工作成效,分析水利财务工作形势,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水利财务工作。水利部部长陈雷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他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水利财务工作任务极其繁重,要求更为严格,责任尤为重大,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按照中央兴水惠民决策部署,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不断开创水利财务工作新局面,为推动水利改革发展新跨越作出新贡献。

  水利部副部长李国英主持会议并作会议总结。部党组成员、总规划师周学文出席会议。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计署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长江水利委员会主任刘雅鸣、黄河水利委员会主任陈小江在分会场出席会议。

  陈雷充分肯定了水利财务工作成效。他指出,近年来,各级水利财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治水兴水决策部署,推动出台了一批含金量高、指向性强的兴水惠民政策,水利投入渠道不断拓宽,公共财政投入逐年增长,水利财务管理机制日趋完善,水价改革深入推进,水利资金资产监管不断加强,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推进水利改革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支撑和保障。

  陈雷系统阐述了新形势下水利财务工作的重大问题,对进一步加强水利财务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第一,准确把握水利财务工作面临的形势。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水利改革发展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思路,为我们做好水利工作提供了科学的思想武器和重要的行动指南。李克强总理强调要加快推进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建立政府和市场有机结合的机制,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工程建设和管理。随着大规模水利建设深入开展和国家财政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水利财务工作面更宽、量更大、任务更重,必须牢固树立“大财务”理念,着力强化顶层设计、宏观统筹和改革创新,在抓好资金保障上下功夫,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上出新招,在加强资金监管上见实效,不断提升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第二,不断完善水利财政投入政策。要完善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政策,进一步强化资金计提和使用管理,科学合理调整中央统筹资金使用方向和范围,不断完善资金管理制度。要完善水资源费政策,抓紧将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调整到位,切实强化征收管理,深入开展水资源费改税研究,结合实际提出改革举措。要完善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政策,切实加强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和资金使用管理,加快制定实施细则和补偿标准,推动将水土保持责任目标纳入地方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要完善灌排工程运行维护财政补助政策,进一步加大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补助规模,并将补助对象扩大到全国,将补助范围扩大到大中型灌区和大中型泵站骨干工程。

  第三,进一步拓宽水利投入渠道。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投入主渠道作用,积极争取扩大中央和地方水利财政专项资金规模;进一步明晰中央和地方事权,抓紧完善水利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进一步拓宽水利建设基金来源渠道,做大做强水利建设基金;以县级农田水利规划等规划为依托整合资金,努力形成整体合力。要不断深化与现行金融机构战略合作,积极拓展与新型金融机构的业务合作关系,加快建立水利中长期政策性优惠贷款机制,引导信贷资金投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领域。要采取特许经营、公私合作、业主招标、股份合作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投入,规范水利投融资平台发展。

  第四,加快推进水价改革和水市场建设。要继续按照有利于促进节约用水、有利于保障农田灌排工程良性运行、有利于农村水利体制机制创新的总体要求,通过完善水价形成机制、财政精准补贴、实行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等方法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并与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要积极推进非农业用水价格改革,加大水利工程非农业供水价格调整力度,尽快达到补偿成本、合理盈利水平;积极协调推进城市水价改革,推行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尽快实行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引导市场主体加大节水投入。要逐步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流转顺畅的国家水权制度体系,研究建立国家、流域、区域等层面的水权交易平台,促进水权交易公开、公正、规范开展。

  第五,深入落实水利预算管理“三项机制”。部属各单位要继续把落实“三项机制”作为水利预算管理改革的重要任务,各地要借鉴水利部的经验,抓紧研究制定和完善适合本地区的预算管理机制。要积极推行预算滚动规划管理,配合财政部门科学编制部门预算和财政专项资金预算中长期规划,强化支出总量控制和年度约束,推进项目全周期滚动管理,全面提升预算安排的前瞻性和可持续性。

  第六,切实强化水利资金资产管理。要严格水利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执行财经法规和财会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内控制度,依法加强预算、采购、合同和票据管理,规范资金拨付、会计核算、年度决算等基础工作。要强化水利国有资产管理,深入研究水资源资产管理制度,扎实履行好水利资产管理职责,强化对事业单位投资企业的监管,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要抓好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批,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和资产移交手续,推动基建项目竣工决算走上规范化轨道。要加强水利资金绩效管理,统筹制定涵盖部门预算和各类水利财政专项资金的绩效管理办法和评价指标体系,逐步建立起覆盖所有水利资金、具有水利特色的绩效管理体制。

  第七,突出抓好监督检查和整改落实。要坚持关口前移,认真总结近年来审计署与水利部共建水利审计免疫系统的经验,推动水利审计免疫系统向下延伸,逐步覆盖省、市、县三级,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审计免疫体系。要积极构建内部自查与外部监管相结合、动态监控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监督检查长效机制,推进监督检查科学化、制度化、常态化。要切实抓好监督检查的整改落实,强化责任追究,确保整改可行可查可考评。

  第八,强化水利财务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要着力加强水利财务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和理论武装,进一步强化会计从业人员管理和领军人才培养,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作风优良、业务精湛的高素质水利财务干部队伍。要加快构建覆盖所有财政资金、贯穿资金利用各环节的水利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水利资金的全领域、全过程、全天候监控。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大力加强廉政教育,不断完善水利财务管理制度体系,强化重点环节和关键岗位的监督,努力营造求真务实、风清气正的水利财务工作氛围。

  李国英在总结讲话中强调,各单位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领会陈雷部长的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理清思路、坚定目标,树立“大财务”理念,把握“大投入”形势,适应“大管理”要求,狠抓政策落实、稳定投入、深化改革、体制机制、资金安全、能力建设等各项重点工作,把部党组的部署和要求扎扎实实地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湖南、陕西、河南、湖北水利厅和松辽委主要负责同志在分会场作交流发言。水利部机关各司局、在京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及财务部门(综合处)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以及京外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和财务部门、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 向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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