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计生委印发《通知》部署2014年新农合工作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07-17 13:31 来源: 卫生计生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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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几项重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2014年新农合重点工作。

    《通知》提出,2014年,要进一步提高新农合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补助标准提高到320元,全国平均个人缴费标准达到90元左右。各地要调整和优化统筹补偿方案,将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保持在75%以上,门诊医药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50%左右。全面推开利用新农合基金购买大病保险工作,巩固完善儿童白血病、终末期肾病、重性精神疾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肺癌等重大疾病的大病保障工作。继续完善一般诊疗费政策,将乡村医生的一般诊疗费标准在现有基础上提高1元,且一般诊疗费不低于5元,新增部分由新农合基金支付。

    《通知》要求,各地要发挥新农合的杠杆和利益导向作用,引导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格局。要在2013年新农合制度建设“回头看”活动的基础上,结合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继续加强对新农合基金筹集、存储、使用等环节的监管,将监管工作落实到基层经办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新农合基金的管理,确保基金不出现净超支现象。将支付方式改革作为完善新农合制度的重点,大力推进由后付制向预付制转变。规范医疗机构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提高新农合基金使用效率。

    《通知》强调,各省(区、市)要加快省级新农合信息平台建设,积极创造条件,实现与国家新农合信息平台的联通。2014年,力争将联通的省份扩大到15个左右。要充分利用新农合信息平台,开展异地就医费用核查工作,打击骗取新农合基金的行为。

    相关链接: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几项重点工作的通知

责任编辑: 雷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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