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闽侯:机关大院“公房腾退记”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11-27 15:52 来源: 新华社
【字体: 打印本页

新华社福州11月27日电(记者陈弘毅)近日,福建闽侯县工龄近10年的科员黄振东得知,他和好几位同事申请多年的公租房终于批下来了。 

“大院里很多年轻公务员都是外地人,在县城没房子,夜里一加班,办公室角落的一张行军床就成了‘宿舍’,经常睡得腰酸背痛。”黄振东说,“有的同事已经排队申请了五六年公租房,却因大院公租房紧张,迟迟没有房住,只能‘走读’或是租房。”

记者在闽侯县纪委的一份公开材料上看到,该县从7月底开始分两批次对全县机关大院公共租赁房进行清理,经过3个多月摸排,已经清退25套,腾退的房屋经过简单修缮后,将被租给像黄振东这样符合租赁条件的公务员。

闽侯县纪委党风室主任陈学翔说,“有人把摸排腾退工作戏称为‘从身上割肥肉’‘腾退一套房,得罪一帮人’,这项工作的阻力可想而知。”“走访过程中,我们发现有些清退对象换过好几个工作单位,需要挨个查看他们此前的住房状况;有些干部通过各种方式给领导‘递条子传话’,希望我们‘网开一面’;还有人私底下说‘这次腾退只是一阵风,会不了了之,躲一躲就好’。”

闽侯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副主任潘少明说:“我们针对两种情况进行深入排查,一是已经购买经适房、限价房又在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承租公租房的;二是承租了公租房后未经同意私下转给外来人员居住的。”

一名住房被腾退的干部表示:“刚听说自己属于被腾退范围时,心里很不高兴,住了这么久,突然要我们搬出去,还到处找关系想‘拖’一下。后来看到腾退工作‘一碗水端平’,各项工作也做得公开、细致、透明,心里的结也就慢慢打开了。”

除了腾退机关大院里的公共租赁住房外,闽侯县还针对不符合领取条件的职工领取住房补贴等问题“下重拳”,通过自查和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县2009年以来8378名领取了住房工龄补贴干部的领取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共发现133名干部职工存在多领、冒领、错领等违规情况,涉及金额计93.03万元,并已基本完成相关清退工作。

闽侯县委常委、纪委书记李充表示,下一步要继续落实党委和纪委的“两个责任”,并畅通各种举报渠道,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于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情况,在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同时,还要追查相关单位主管领导的责任,做到“一案两查”,让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

责任编辑: 司徒宇乾
 

版权所有:中国政府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京ICP备05070218号 中文域名:中国政府网.政务

中国政府网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