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建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9%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6-01-22 08:38 来源: 新华社
【字体: 打印本页

据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住户收支调查,2015年,福建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404元,比上年增加2074元,增长8.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1%;全省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8850元,比上年增加1206元,增长6.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0%。

从收入构成看,全省居民工资性收入14845元,同比增长8.7%;家庭经营净收入4929元,同比增长7.3%;财产净收入2372元,同比增长6.0%;转移净收入3258元,同比增长14.7%。按常住地分,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275元,比上年增长8.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793元,比上年增长9.0%,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2%。(记者 谢贤伟 通讯员 林凯)

责任编辑: 雷丽娜
 
版权所有:中国政府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京ICP备05070218号 中文域名:中国政府网.政务

中国政府网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