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再取消3项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6-02-04 10:19 来源: 交通运输部网站
【字体: 打印本页

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决定,在此前已取消4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基础上,再取消61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涉及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共计3项。

其中,准入类职业资格2项,分别是公路水运工程造价人员资格和潜水人员从业资格;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1项,即道路运输经理人资格。加上前4批取消的7项职业资格,国务院分5批取消的职业资格中,涉及交通运输部的共计10项。

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是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任务之一。截至目前,国务院关于职业资格集中清理工作基本完成。下一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并实行动态调整,在目录之外不得开展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

责任编辑: 傅义洲
 
版权所有:中国政府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京ICP备05070218号 中文域名:中国政府网.政务

中国政府网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