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在全国率先实现孤儿和困境儿童生活补贴全覆盖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6-03-21 09:45 来源: 青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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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期间,青海省扎实推进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将全省所有重病儿童、重残儿童及困难家庭儿童等困境儿童纳入生活补贴范围,实现了困境儿童生活补贴全覆盖。为此,青海省成为西部地区,乃至全国第一个把所有的困境儿童都纳入生活补贴范围的省份。

目前,全省孤儿和艾滋病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达到每人每月600元到1000元,其他困境儿童生活补贴标准达到每人每月150元,2015年全年累计为全省3.64万名孤儿和困境儿童发放生活补助资金1.02亿元。

据青海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张作森介绍,青海省早在2010年已对孤儿实施了生活保障制度,规定在机构里的儿童每人每月发放补贴1000元,散居社会的每人每月发放补贴600元,为纳入困境儿童范围的事实上无人抚养的未成年人7751人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150元。2012年将受艾滋病感染儿童纳入保障范围,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费1000元。2012年10月,民政部与省政府签订合作协议,规定青海省要加快推进适度普惠性儿童福利制度建设,推进儿童福利工作改革创新。青海省先后出台了适度普惠性儿童福利试点建设政策措施,对全省所有重病儿童、重残儿童及困难家庭儿童等困境儿童进行筛查,2015年,率先实现对全省28000名困境儿童生活补贴全覆盖,成为全国第一个全面保障孤儿和艾滋病感染儿童基本生活,实现对全体困境儿童生活补贴全覆盖的省份。

与此同时,青海省还酌情扩大了“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实施范围,民政部门每年资助贫困家庭儿童手术康复项目400例左右,加上各类慈善助医项目,先后资助3300多名贫困家庭18周岁以下先天病患儿实施了康复手术。为保障孤儿和困境儿童个人发展需要,青海省紧紧依托部省合作协议这一重要平台,扎实推进儿童福利服务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体系建设,在全国率先建成省有儿童福利协会、州县有儿童福利指导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中心、乡镇街道办事处有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站、村和社区有儿童福利督导员的五级儿童福利服务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体系,为全面实施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提供了有力支撑。(记者 赵静)

责任编辑: 周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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