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青海:省级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

2016-09-28 14:14 来源: 青海日报
字号: 默认 超大 | 打印 |

省级公立医院
全面取消药品加成
15%的加成收入让利于老百姓

记者9月21日从省医改办获悉,从今年5月1日起,在全省14家省级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后,省级公立医院把15%的加成收入让利于老百姓,有望为群众减轻医药负担2.4亿元。

据了解,在全省综合医改试点工作中,省级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医院减收部分通过3个渠道补偿:50%由财政补助,40%通过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予以平移,10%通过医院精细化管理降低成本。政府除拿出专项资金补助医院外,还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在保证医疗机构发展可持续、医保基金可承受、患者负担不增加的前提下,适当提高诊疗、手术、护理等技术含量高的医疗服务价格标准,降低检验、检查等项目价格标准。

另外,从今年8月起,我省省级公立医院统一执行《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2年版)》,新版的医疗服务项目达9360种,新版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开。为进一步加强药品使用管理,降低不合理药品费用,省卫生计生委印发《关于开展医院临床用药重点监控工作的通知》,对抗菌药物、中药注射剂、辅助用药等7类药品的使用进行重点监控,建立临床用药超常预警机制。(记者 李欣)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陆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