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解读:为什么要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3-12-10 10:12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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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北京12月10日电 《决定》指出,要改革市场监管体系,“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对此,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把握。

    第一,市场监管的功能和目的,要求实行统一监管。市场监管是指监管主体依据法律法规对各类市场主体准入和准入后行为进行的规范、约束等监管活动,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必然要求。市场监管包括严格市场主体准入和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两个方面。严格市场准入是从审核登记开始的,它要求由统一的机构依据统一的准入管理制度展开,禁止不合理的投资和非法经营活动,监督检查违法登记进行经营的行为。市场准入确立后进行的市场监管,属市场行为的监管,是对一些经营者在取得准入资格后违反统一的市场竞争规则、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损害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据统一的监管规则进行的监管。显然,无论是严格市场准入还是监管市场行为,都要从全国市场体系建设和监管的整体要求出发,研究其成因和对策,都必须依据统一的监管制度,通过统一的监管部门来进行。

    第二,我国市场建设和市场监管机制存在的问题,要求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建立并不断完善,但市场经济运行中仍然存在着行业垄断、地方保护、信用体系不健全、秩序比较混乱、监管体制效率不高等突出问题。一是公开、统一、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尚未形成。主要是存在地方保护和行业壁垒,影响统一市场建立和公平竞争。二是目前还没有在全国范围内真正建立起统一的竞争规则和良好的竞争秩序,假冒伪劣产品、毁约违约等问题屡禁不止。三是我国的市场监管体制不完善,给假冒伪劣商品以可乘之机。我国市场监管体制的缺陷主要表现在3个方面:实行分段监管模式,难以形成全程监管合力;质量检测标准和检测技术落后,难以适应市场要求;监管主体问责机制不完善,难以发挥法律法规应有效力。以上情况告诉我们,要克服我国市场建设和市场监管体制存在的问题,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就必须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

    第三,落实《决定》精神,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市场监管体系改革,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要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严禁和惩处违法实行优惠政策的行为,反对地方保护,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健全优胜劣汰市场化退出机制,完善企业破产制度。同时,要贯彻落实市场监管部门整合调整方案,强化行政执法职能,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模式,消除监管死角,创造健康有序、充满活力的市场环境,为人民群众提供便利、高效和高质量的公共服务。

责任编辑: 郭晓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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